god52101314 wrote:個人覺得 用意良善但這樣 會造成職場對立沒12歲小孩的人 要分攤工作某種程度也有單身歧視問題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怕天才絞盡腦汁,就怕蠢材靈機一動.應該加碼,一個 12歲以下的小孩,就少上一小時工作,兩個 12歲以下的小孩,就少上兩小時工作,八個 12歲以下的小孩,就不用工作.
少上一小時的班可以早上半小時,晚上半小時,好像沒說是提早一小時下班比如上班時間是早上8點半到下午5點半早上8點半到9點除非公家,銀行,郵局,早餐店這些行業,坐辦公室的話會非常忙不要騙我,以前在跑客戶都不敢太早去,大家都還在吃早餐下午5點到5點半都在準備下班了,如果大家都為血汗公司盡心盡力賣命5點半大眾運輸和交通也不會從5點半開始塞爆,因為大家都還在加班,可能很多人沒被公家罵過5點以後不要過來?會生小孩的年紀都不會太大,代表薪資也不會太高,雇主負擔2成根本就沒多少錢唯一覺得12歲是否該往下調整
god52101314 wrote:用意良善 但若要做到...(恕刪) 好像有說 "公務員" 不符合規定喔,把球踢給中央了---外界也好奇,蔣萬安推動育兒友善政策,北市府公務員是否適用?人事處表示,北市府公務人員每日辦公時間皆依中央政府人事法令相關規定,每日為8小時,北市府在既有規定下,積極研議擴大彈性差勤措施,包括針對員工如有就讀國民小學之學童、學齡前之幼兒或嬰兒需親自接送或照顧之需求,得依中央人事法規向服務機關申請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