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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李貞秀爭議的小小看法

想請問一下,國防部那位對岸出生的萊爾校長人馬有沒有看過我國任何機密文件?
還是……綠共黨整個黨都是共諜所以沒關係?
Sharon.C wrote:
隨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恕刪)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根本不存在
不存在的東西要怎麼放棄???


反倒是綠的居然堅持要承認共匪國的國籍, 還幫共匪國傳遞公文, 綠的才是不折不扣的舔共叛國賊 !!!
mopplayer

樓上的中國網軍,蔡英文時期沒查到,是因為秉持當事人簽結的信任,李慶安不也簽字後來才被抓包,還當過幾屆議員了,就問中國網軍們到底擔任公職,跟護照查驗到底有什麼關係?政治議題跟法律議題分不清,法盲??

2026-02-06 20:37
adiclee

又是你這個刪民智看太多的傻鳥側翼,整天只會說人家中國網軍。邏輯不通。懶得回你了。

2026-02-06 21:01
Sharon.C wrote:
隨著民眾黨不...(恕刪)

好意思懷疑人家是共諜,也不想想共諜抓的最多是在哪一個黨
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但在實務上

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陸配

無法回中國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省)

造成他們可以參選但無法任職

等於國籍法實質剝奪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中華民國國民的參政權


請問國籍法憲法產生衝突時

誰的位階比較高呢?

民進黨不是很多法律專家學者嗎?
adiclee

他們連五位大法官大於六位,這種解釋都可以說出來了,國籍法大於憲法也不是不可能。

2026-02-06 12:05
Sharon.C wrote:
根據《國籍法》第 20 條明確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已擔任者應予免職。儘管李貞秀主張《兩岸條例》是特別法,但在涉及公職人員對國家的排他性忠誠時,內政部與法界普遍認為應回歸《國籍法》的通用規範。

所以要引用《兩岸條例》還是《國籍法》,特別法有無優先於普通法,不是看法律規定,而是內政部可以自行決定?
mopplayer

各有其適用之處,《兩岸關係條例》特別法乃規範一般馬列中國民眾,並限制其「參政權」,而「擔任公職權」的規定,是由《國籍法》一致性規定,就算是台灣人入籍中國,而失去國籍同理,並無特別針對馬列中國,以上。

2026-02-05 17:35
nicewawa wrote:
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但在實務上

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陸配

無法回中國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省)

造成他們可以參選但無法任職

等於國籍法實質剝奪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中華民國國民的參政權

請問國籍法與憲法產生衝突時

誰的位階比較高呢?

民進黨不是很多法律專家學者嗎?



中國網軍,人權不等於公民權,為了國家安全,本就要嚴格審查和檢驗,並且釋字618號已清楚解釋合憲,該不會網軍們都法盲跟文盲吧?國籍法還是國民黨時期就有的法律!



照中國網軍邏輯,解放軍和台軍都是中國軍,站崗韓總機官邸保全,應該不用擔心,您說是吧?

另外中配UU和部分中配都確實放棄國籍了,陸委會認為都是放棄戶籍case也不奇怪也沒錯,因為放棄戶籍比較簡單,放棄國籍必然也放棄戶籍,這種基礎logic,該不會諸位中國網軍也沒吧?



所以此中國籍人士不放棄國籍是鬧幾點的?立法院韓總機還是要繼續帶頭違法嗎?別忘了今年是選舉年,選民和美國爸爸斬殺線隨時待命,看到時候誰才是爸爸!
一堆小綠毛中文不好天天鬼扯蛋...

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由於憲法的關係..無法定義為兩國...目前為兩岸...

所以根本不適用國籍法...


目前適用的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一堆白癡天天在扯國籍法..國籍法不適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依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並非「國與國」,而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關係...

既非國與國那有啥國籍問題???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哪有啥所謂中國國籍的規定??
mopplayer

中國網軍法盲是常識!若馬列中國在台協會高層,請解放軍站崗他家保全不擔心,都中國軍對吧?敝人贊成啊,笑這些人不敢!

2026-02-05 17:44
Sharon.C wrote:
根據《國籍法》第 20 條明確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已擔任者應予免職。儘管李貞秀主張《兩岸條例》是特別法,但在涉及公職人員對國家的排他性忠誠時,內政部與法界普遍認為應回歸《國籍法》的通用規範。身為立法委員,握有審查國家預算、接觸國防機密之權,若其「法律身分」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其效忠對象將面臨制度性的衝突。



其實你知道你裝傻而已
除非你中華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 你才能用國籍法 不然又是兩岸條例
如果對方是國家 為什麼 你去大陸是拿台胞證? 為什對岸來是通行證?
涉及公職忠誠? 你民進黨共諜最多了 好意思懷疑人家忠誠?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還是人治國家?


有種就去改憲法 沒改憲法 沒有什麼凌駕憲法
adiclee

問題是我們到對岸拿的是台胞證⋯⋯對岸到我們這是拿台灣地區通行證。不是護照簽證啊。那民進黨政府既然說敵對,那為什麼不禁止貿易呢?回答啊,側翼傻鳥

2026-02-06 18:21
mopplayer

樓上中國網軍,查驗就是需要,一直跳針有意思喔?美國和馬列中國敵對,有全部停止貿易?不能賺敵國錢買飛彈炸馬列北京嗎?馬列中國籍立委到底效忠馬列中國還是台灣??想破小腦袋了,對吧?

2026-02-06 20:31
mopplayer wrote:
所以此中國籍人士不放棄國籍是鬧幾點的?立法院韓總機還是要繼續帶頭違法嗎?別忘了今年是選舉年,選民和美國爸爸斬殺線隨時待命,看到時候誰才是爸爸!



中國網軍滾啦 中華民國憲法你不懂就閉嘴
你先回答我 中華民國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
如果是 搞海基會 陸委會幹嘛的
你來台灣是拿護照還是通行證?

如果不承認對方是國家 你用什麼國籍法?
你要這樣說 那憨川自稱是台灣國立委 是否也犯法? 先拿出 放棄台灣國國籍再回來!!

中國網軍不懂憲法 就少講話
crazydiamondc wrote:
中國網軍滾啦 中華民國憲法你不懂就閉嘴
你先回答我 中華民國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
如果是 搞海基會 陸委會幹嘛的
你來台灣是拿護照還是通行證?

如果不承認對方是國家 你用什麼國籍法?
你要這樣說 那憨川自稱是台灣國立委 是否也犯法? 先拿出 放棄台灣國國籍再回來!!

中國網軍不懂憲法 就少講話


問得好,就不客氣地複製貼上:「台灣哪個法條否認馬列中共國存在和其國籍?」
奇怪,沒一個中國網軍可以回答,憲法還什麼法都可以去翻!就憑這點能力也能當網軍??
憨川是現在中華民國總統是不是?還輪的到您這種躲在陰暗角落的馬列中國網軍談論政府建置?與您何干?
馬the bumbler:「台灣,在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之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mopplayer

樓上幾樓的中國網軍們,敝人在說在日本突然變成無國籍的難民了??如何處置???看不懂中文,問A答B,是中國網軍常識?躲在陰暗角落的東西...

2026-02-06 20:26
adiclee

又是你這個刪民智看太多的傻鳥側翼,整天只會說人家中國網軍。只會強詞奪理,邏輯不通。懶得回你了。

2026-02-06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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