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0819 wrote:
先牽線幫廠商取得相關代理
然後標案只要增加相關條件
那根本就是妥妥的量身訂做了
不過 我問過我美國的朋友
這件事情 老美跟第三世界國家 應該幹過很多次
作法應該是 某(群)軍事掮客
跟該國國防部 講好由國防部開標案
他們去引進軍火
這些軍火的利潤 絕大多數(90%-50%)
都是由掮客拿走
少數是給政客 跟中間的代理商拿走
而這些廠商只是擔任"過水"的腳色
這類腳色根本不需要任何專業能力
因為 專業能力在那些掮客手上
所以 去抓這些小廠家根本是沒啥用
他們頂多就是拿個過水費用
政客可能拿得更多
而掮客才是利潤主體
另外 這些過水公司通常也會選擇小公司
隨時要倒掉 都可以收掉
畢竟老美換黨,這些掮客應該就換一批了
所有調查都會由這些小公司當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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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台灣買法國軍艦不就是這樣
中間掮客的利潤 佔比全部軍購金額超過1/2
而且 兩岸掮客都有涉及 也都有拿到錢
另外 台灣怎麼淪為第三世界國家了
這種軍事交易 通常只有沒有審查(驗)制度的國防單位才會允許這樣做
結果 現在台灣也淪為這樣的國家了~
台灣之前買疫苗
不是有吳姓立委當掮客想要引進(阻止林全進口)
開出的價差 不也是讓人吃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