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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37條:明文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2好3壞 wrote:
為什麼民主只有對行政...(恕刪)


國會是代議=選民替身
行政官員回來監督國會 你還好嗎? 

民主都都裝傻 還當民主進步黨網軍
JOB HO

開始胡言亂語了,需要去看醫生了

2025-12-17 4:39
i hung

你現在是奴還是奴才的主?上面那個說台灣人當奴習慣了,還是你是中國996的韭菜?

2025-12-17 7:21
marinese wrote:
國會是代議=選民替身...(恕刪)


廢話
制衡權力本來就是民主一部份
總統市長也是選出來的難道不用制衡嗎
民意哪來絕對的民意
民意都是多元一直變化
當立委用立法要增加大量預算
請問為什麼不能有制衡
你讓立委可以審預算又可以用立法增加大量預算
那要總統行政做什麼
立委就是無上絕對民意
自己編自己審就好啊
傅崑萁不是說要在中央山脈蓋國道
因為國民黨立委都是聽傅崑萁的
所以絕對民意都是支持要在中央山脈蓋國道嗎
藍白一直堅持只有立委才是無上不能制衡的民意
這不是可笑是什麼
憲法問題就大法官憲法法庭說的算
不過憲法法庭到那?
dgame

有需要嗎? 行政院都說了 那個就是違憲~

2025-12-14 15:40
依憲法第五十七條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行政院根本沒權力不副署.只有請辭跟同意兩條路.
請問哪條憲法給了行政院不副署的權力
2好3壞
2好3壞 樓主

不要講幹話,執行了要倒閣什麼,請辭了要倒閣什麼,只有不執行才有倒閣的選擇,立法院有閣揆同意權嗎,法律是要將邏輯,不是自己胡說八道

2025-12-14 16:12
JOB HO

中華民國修憲被李登輝玩壞了,搞出了一個有權無責的總統,今天就算倒閣,賴清德還是提名第二個卓榮泰,倒閣有任何意義嗎?

2025-12-15 0:30
對啦對啦!

你說的都對啦!

我就問你民進黨總統同意且公布的法律,民進黨的行政院長不副署是怎麼回事?

裡面沒半個字扯到立法院喔!

我也沒提哪個法案喔!

別拿立法院來擋喔⋯⋯

2好3壞 wrote:
憲法第37條...(恕刪)
i hung

他們都要看眼科,行政院沒把法律送去總統府,總統能通靈簽核

2025-12-14 18:42
tzechiny

隨便你們要怎麼亂搞啦!反正下一個你們不爽的人上台也這麼亂搞,你們就一個屁都放不了啦!我巴不得你們這麼繼續搞下去~

2025-12-14 19:31
大罷免之後,現在的立法院是最新的民意,現在的執政黨又有何解釋呢?
i hung

行政院長沒要下台啊?反正死豬也不怕滾水燙,重點是白藍黨不敢煮熱水

2025-12-14 22:41
tzechiny

i hung 笑死!藍白的水不熱,那兩隻整天在那叫叫叫什麼?

2025-12-14 23:07
2好3壞 wrote:
廢話制衡權力本來就是...(恕刪)

你一直用新的廢話再論述你舊的廢話

行政機關握有國家權力 才是被監督的
國會是國民代議的代表

你要不要舉那些世界國家是你口中的 握有權力的行政機關去反監督國會的 ?

你說這種話不懂事沒關係 , 你老闆恐怕都擔心黃信介 盧修一 陳定南晚上去找他們

我知道你又要說廢話 我只是想看你廢話廢的程度到那~
tzechiny

i hung 藍白沒有叫啊!你聽過有無敵星星的人在叫嗎?繼續立法讓腦蟾黨爽翻天呀!來來來!怎麼樣怎麼樣?

2025-12-15 6:00
i hung

有啊,你不是一直再叫

2025-12-15 8:10
marinese wrote:
你一直用新的廢話再論...(恕刪)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s/%E4%B8%89%E6%B0%91%E4%B8%BB%E7%BE%A9%E8%88%87%E4%B8%AD%E5%9C%8B%E6%B0%91%E6%97%8F%E4%B9%8B%E5%89%8D%E9%80%94

比方美國糾察權歸議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權,挾制行政機關,使他不得不𫖯首聽命,因此常常成為議院專制,

除非有雄才大略的大總統,如林肯、麥堅尼、羅斯福等才能達行政獨立之目的。

中華民國就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議會有比較大?
dgame

裡面根本是毫無實例的一種論述,孫文 現在被人詬病的理論就是他的五權分立中,監察與考試,都沒有很好的權力基礎,只能說他是個生活在集權下的理論派,對於實踐根本毫無概念

2025-12-14 18:36
kantinger wrote:
美國糾察權歸議院掌握,往往擅用此權,挾制行政機關,使他不得不𫖯首聽命,因此常常成為議院專制,

哈 笑死
議會專制?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任何歷史?
歷史上 沒有任何行政首長可以擅決法令是否合法與否?
除非戒嚴
不然就是得要有司法機關宣布是否合法
這才是所謂三權分立

要是行政可以這樣搞
那何必 覆議,釋憲?
更不用講 阿扁時代還協調在野黨

現在 執政者去罷免國會多數議員就算了(這已經是世界第一遭)
然後 又說法律可以不執行 因為我認為是違憲非法的(兼司法判斷)
這樣的執政者
好意思說自己是民主進步?

-----
真的要這樣搞
那宣布戒嚴還比較符合法律規定
畢竟戒嚴令下 行政權都可以先便宜行事
tzechiny

i hung 你睜眼說瞎話呀!我還跟你說希特勒是人民選出來的勒!好喔~來來來!怎麼樣怎麼樣?

2025-12-14 19:26
dgame

大罷免 是誰搞得啊? 不就是這個執政黨(者)?

2025-12-15 15:23
marinese wrote:
你一直用新的廢話再論...(恕刪)


不用自以為是認為自己可以替作古的人代言
早期國民黨誰不反共
現在誰不舔共
早期郭正亮鄭麗文一樣是堅定台獨支持者
現在是反獨反美仇日先鋒
人會改變本來就是很正常
人都不在了
然後你認為你可以代表他們反民進黨如何
有病是嗎
自己的訴求不能自己的嘴巴說嗎
一定要靠已經不在的人硬要幫你背書嗎
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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