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炤穎進一步說明,檢驗流程中所有書面報告、數據登錄與品管紀錄皆無異狀,但電腦登錄的時間點與條件設定顯示出異常,進一步追查後才確認為人為疏失所致。=============================啥?書面沒有異常還無法第一時間發現?幸福城市的辦事能力也太強了吧
檢驗40項產品,如果是操作時異動設定數值,不會只有這1件的數值異常而導致顯示錯誤的檢驗結果,而是異動後的每1件樣本檢驗數值都會異常。除非是只有在做這1件樣品時特定去調整,做完這1件又調回來。這種說法,當老百姓在唸書時都沒有用檢驗儀器做過分析?更何況,如果做作前置處理的人有疏忽要以偽造文書偵辦,那操作的人沒有做確認,主管如果對於檢驗數值異常也沒有由另一組人再做檢驗來再次確認,難道就不需要被法辦?
bradia wrote:政府機關做事是這樣的啊?發現異常,不用再驗一次,直接媒體發布?亂搞 該員已於11月4日離職,當時數據出爐沒公佈 (因為在打非洲豬瘟?)隔了20天,沒發現問題、還公告出來 (想打雲林?)結果自己大翻車.....改追殺已離職的約聘員工
說是不小心,我認為挾怨報復機會比較高,因為只改成10倍,光是這個10就不簡單,剛好要能不合格,數值又不能太高不合理,讓檢驗人員不會懷疑去檢查程式設定,複驗也不會發現,光是沒事會去動已經設定好的程式,動機就怪怪的.
seatree wrote:檢驗40項產品,如果是操作時異動設定數值,不會只有這1件的數值異常而導致顯示錯誤的檢驗結果,而是異動後的每1件樣本檢驗數值都會異常。除非是只有在做這1件樣品時特定去調整,做完這1件又調回來。 不同產品的該項成分含量不同如果其他產品的該成分很低, 即使放大10倍也沒超標, 那就不會被發現異常目前比較被質疑的是, 複驗兩次都超標, 期間這個設定都沒被更動那這段時期檢驗的所有產品都沒發現問題?這次事件反映的是, 以後SOP是否要求在第二個實驗室複驗後才能公佈
tgdlyg wrote:讓檢驗人員不會懷疑去檢查程式設定,複驗也不會發現, 這種重大檢出異常,不用找第三方複驗,就直接公告?高雄市政府是對自己太有自信? 還是螺絲鬆了?結果11月初就知道異常,拖了20天再公告一樣大翻車另外供應商自主複驗正常,高雄市政府第一時間不相信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