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就是錯誤的方式
有新聞提到「自二零零六年起,將近二十年,最低工資時薪從六十六元漲至一百九十元,增幅高達百分之一百八十七。相比之下,國、高中教師的鐘點費漲幅僅約百分之五,從三百六十元微漲到三百七十八元,從四百元升至四百二十元,完全跟不上時代變化。而國小教師,鐘點費從兩百六十元漲至三百三十六元。」
但拿部分工時的時薪來跟全職教師換算下來的時薪比,正確嗎??
如果以全職工作現在基本工資為28590,通常是以月薪除以240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19元
以最少的國小時薪260元來比,時薪高很多,這是因為教學有其專業性
若要比照部分工時的幅度調整,以國小來說時薪應該為488元,國中及高中鐘點費分別為1033元及1148元
然後月薪乘以240小時,月薪分別為117120、247920、275520這樣嗎?
但目前實際教薪的算法又完全是另一套制度
在不同機制下拿來亂比一通
是不是不太恰當???
若真要提高老師待遇
就應該從教師薪資結構來檢討
參考目前物價水準作適當的調整,以及職務負擔調整津貼幅度
這樣才是正解吧?
aalline wrote:
用基本工資裡部分工時的調整幅度來比較老師的薪資
基本上就是錯誤的方式
有新聞提到「自二零零六年起,將近二十年,最低工資時薪從六十六元漲至一百九十元,增幅高達百分之一百八十七。相比之下,國、高中教師的鐘點費漲幅僅約百分之五,從三百六十元微漲到三百七十八元,從四百元升至四百二十元,完全跟不上時代變化。而國小教師,鐘點費從兩百六十元漲至三百三十六元。」
但拿部分工時的時薪來跟全職教師換算下來的時薪比,正確嗎??
如果以全職工作現在基本工資為28590,通常是以月薪除以240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19元
以最少的國小時薪260元來比,時薪高很多,這是因為教學有其專業性
若要比照部分工時的幅度調整,以國小來說時薪應該為488元,國中及高中鐘點費分別為1033元及1148元
然後月薪乘以240小時,月薪分別為117120、247920、275520這樣嗎?
但目前實際教薪的算法又完全是另一套制度
在不同機制下拿來亂比一通
是不是不太恰當???
若真要提高老師待遇
就應該從教師薪資結構來檢討
參考目前物價水準作適當的調整,以及職務負擔調整津貼幅度
這樣才是正解吧?
覺得用部分工時的時薪來比不適當,可以用當時的基本工資月薪(15,840元)來做比較基準啊。
生活水平應是愈來愈高,所以薪資的調幅不應用物價水準來看,而是看平均收入的增加狀況,這樣才能讓該項職業在就業市場維持同等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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