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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草變現金 新壽太貪了

adiclee wrote:
不只新壽這樣,包含各...(恕刪)


很多人的見解就像是沒政府狀況, 相當於用搶的.

最好是新新併後, 新光人壽的保單合約, 就變成無效的保單合約.
nwcs

其實重點在財報,如果財報預估要有107億收入,你現在打水漂,後面會有很大的麻煩,這部分,在今天北市府的記者會中,有隱約透漏願意幫新壽扛起來的意願。

2025-10-12 17:11
adiclee

真的,懂得就懂,上市櫃的公司治理,不是一般人想像的那樣簡單,一堆綠營側翼的節目,看了就令人厭煩

2025-10-12 17:26
clwu5724 wrote:
很多人的見解就像是沒...(恕刪)
就法律而言,因為簽約一方被消滅,另一簽約方,是可以提出合約無效之訴。

這是租約,不是壽險合約,以租約來看,你承租方死亡(新壽被消滅),租約是否仍然存續50年,真的很難說。講白一點,我租地給A使用50年,A中途死,就算B說我繼承A的一切權利義務,也願意幫忙付租金,是否就有權力來繼續承租,不須地主同意,這真的很難說。

合約就是看白紙黑字,現在你合約上的公司名稱、統編都消失,的確是被另一方鑽了漏洞。當然也可以打官司,但新壽明顯不願意砸錢開發,只想低成本養地,所以法院會考量實際況,新壽就算拖到2027年大限,應該也贏不了。

新壽真的有開發意願,就是宣布開發計畫,造成既成事實,直接放棄輝達,這樣還能給自己留個後路。

另外就是保留新壽的公司名稱、統編,來存續合約的有效性。但明顯是要民與官鬥,跟北市府幹到底,這也要看台新金控願不願意冒這其中的風險。
所以政府是否有辦法另外補償新壽,現在在柯文哲的案子有前例,沒有政治人物敢做事了。
如果新壽無條件解約,董事會有可能被告背信,也是會坐牢的。
adiclee wrote:
所以政府是否有辦法另...(恕刪)
有的,新壽目前花了約32億,按照市場慣例,是加給銀行利率當補償,北市府開價40億,要求新壽合意解約,算是公道價,3年躺著甚麼都不幹,爽賺8個億,大家當時都以為新壽會接受,沒想到新壽向李四川喊出一個超過100億的價錢,這就是敬酒不吃吃罰酒了。
我預測,應該還是以40億來合意解約,以目前氛圍,新壽多要1塊錢,北市府都很難吞下去。
nwcs

那就公布開發進程,看大家是否買單,畢竟是5年內要蓋完,現在只剩2年多,以目前來看,我也很好奇,哪家工程公司這麼厲害,可以在這時間內,完成設計、審核、建照再取得使用執照,能在50年內獲利100多億的工程

2025-10-12 13:03
nwcs

壽險公司很多事不能幹的,因為用的是保戶的錢,尤其是資金運用,首先考慮的是確保保戶權益而不是股東獲利,法律規定更加嚴格,跟一般的企業營運差很多。

2025-10-12 13:06
感覺很像某地主,先有一塊荒地,先變停車場(小金盆),然後蓋高科技商辦(大金礦)
新壽想從轉變的過程轉手賺錢(輝達是肥鵝啊!)
bradia wrote:
感覺很像某地主,先有...(恕刪)
不是的
比較像是低價承租國有地地上開發使用權50年,然後甚麼都不幹,再轉手當2房東高價租給第3者開發蓋房子
亮的發白

確實,像南山人壽承租地上權蓋好後租給秀泰影城。

2025-10-14 18:18
新壽拿虛無飄渺的潛在利益現在要讓蔣萬安變現給錢
真是蠢到家
眼看敲詐不了還要中央幫忙騙錢
真當蔣萬安是吃素的?
我等著看新壽何時變老實

可以參考企業併購法相關規定.....
geotaitex

"企業併購法"適用的對像是企業,難道要台北市政府去遵循?

2025-10-16 16:22
而且根據ChatGPT 
1. 保險業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
根據金管會(保險局)的說法,針對壽險業投資「素地」的情況,有規定最長應於取得日起五年內興建完成,並使其具有即時利用性與收益能力(不包含申請建築許可前的都市設計、審議期間)。

所以會超過五年啦
可能會需要中央下來協助一些利益交換,不然一般公務員誰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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