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
台美承諾
就像放屁一樣
當然有用呀!
不然你去美國拿啥通關

chihung1105 wrote:(指中華民國)是外交部自己加的,英版只有CHINA (建議外交部拿出當年的中文版)
3、《開羅宣言》是中華民國戰後光復臺灣及其附屬島嶼(包括釣魚臺列嶼)之重要法律依據
《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降伏文書》中,英、美等同盟國與日本共同承諾臺灣及澎湖「歸還」中華民國。因此二次大戰勝利後,民國34(1945)年10月25日起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在臺灣行使主權行為,包括正式接受駐臺日軍投降,宣告臺灣恢復為我國領土,臺澎居民為我國國籍,組織省政府與舉辦民意代表選舉等,所以臺灣及澎湖地區主權係於民國34(1945)年回歸中華民國。美國總統杜魯門在1950年1月5日新聞記者會即發言表示,「臺灣已交還蔣委員長,美國及其盟國在過去4年來已經認知中國(指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之主權」。另美國國務卿艾契遜在1月12日亦作此類似談話。
audience1421 wrote:
指中華民國)是外交部自己加的,英版只有CHINA (建議外交部拿出當年的中文版)
外交部的意思是中華民國等於中國有台灣的主權。
一堆人在這裏誰跟你中國人大力打臉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