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36條想到水汙染36條日月光後勁溪事件 維基記載撤銷日月光後勁溪汙染一審判決改判全體被告無罪。針對水污染處理法36條第一項事業無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且其排放廢水所含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者之處罰規定,日月光公司為具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之公司,因立法疏漏致無法可罰,故判決無罪、撤銷罰金300萬元未來應該大家丟要去申請可廢棄申請,真是一個免死的金牌,環保法令還真是令人充滿驚奇,到現在也沒人提出修正所以上面廢清法應改為水汙染法,真是一個烏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