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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很貴,貴到錢都買不了,那就是言論自由

真的
邪教每天造謠
社維法都起不了作用
言論自由萬歲
言論自由不等於言論免責

愛講什麼隨便你們沒錯

但不代表你講出口沒有法律責任
為了維護這得來不易的自由,沉默的多數人只好站出來讓大罷免大烙賽!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Harvey norman wrote:
今天買晚餐的時候,他跟另一位熟客聊天,聊到在台灣怎麼罵賴清德都沒有關係,可是在中國是不可能罵習近平,除非你不想活了

你怎麼知道他是中配不是越配?卷舌只有北京不會嫁來台灣
榮總一堆陸籍看護完全聽不出口音
你家附近全部都是中配?滷味店,公園,醫院...???

至2023年37年來陸配總人數34萬人,15萬已離婚,實際在台灣依親居留的7.3萬,長期居留的3.8萬約11萬人(含港澳)
你是住在哪能碰到這麼多陸配???
跟越配+移工和泰國移工,印尼移工比陸配只是小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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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席敬平頂多就是被封
罵民進黨?言論自由真的很貴
PO不挺蔡英文 正妹遭網路霸凌還被南檢辱
網問「陳菊走了?」 她4小時被法辦
錢都買不了?錢不夠而已!沒錢的言論自由像狗吠火車,有錢的言論自由連造謠都可以找網軍洗地。
晴芹 wrote:
有人只是在網上問陳菊死了嗎?四個小時就被抓了,雖然裁定不罰但樓主不覺得台灣言論自由倒退了嗎?


你確定這不是網路謠言?

怎麼可能有人只說了一句疑問句就被抓,造謠也該做點功課。

我每年都會去中國玩,大陸的老百姓談話時都會自我審查,只要是有關中共的一切通通會自動噤聲。

網路上館長天天罵總統、罵三字經也沒被抓,由此可見你說的案例根本不可能發生。如果有人被抓也一定是因為他做了其他的事。
Harvey norman wrote:
家附近的滷味店老闆娘...(恕刪)


苗博雅市議員曾經在路上剛好看到來台灣旅遊的香港遊客要她罵習近平

這位香港遊客就回嗆苗博雅說:我為什麼要罵習近平?
cm4430 wrote:
你確定這不是網路謠言?

怎麼可能有人只說了一句疑問句就被抓,造謠也該做點功課。

我覺得是真的,一個疑問句,小小的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的社維法案件成立專案小組抓人

自由時報
造謠陳菊死訊 待業女碩士被法官判不罰
判決指出,上月22日晚上7點43分,社群媒體出現1則貼文,文中指出「陳菊走了?」並在社群上發燒,醫院緊急駁斥「不是事實!」,警方獲報後立即與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追查該貼文IP位址,當晚11點45分火速於案發4小時內,查獲家住苓雅區的陳女到案

警方認為貼文未經查證散播之不實訊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送辦,可裁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地方法院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陳女貼文標題為「陳菊走了?」、內容則是「剛剛脆有人爆料,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可見她的標題及貼文內容文句句尾均反覆以問號作結,主觀上知悉該消息真偽仍有待查證,且警方提出的網路報導或系爭貼文內留言,充其量僅能認為貼文引起社會高度討論或關注,但不足以擴張解釋該貼文已使閱覽者產生畏懼、恐慌或激憤等負面心理,或有因此採取不理性行為舉止,而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因此認定構成要件不符,裁定陳女不罰,可抗告。

三立新聞
女碩士發文「陳菊走了?」被送辦 法官:表達疑惑裁定不罰
高雄市警方火速在4小時內逮人依社維法送辦,但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審理後,認為陳女只是就網路流傳的未經查證的消息表達個人疑惑,內文語句多以問號作結,不足使人產生恐慌或激憤,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
想要言論自由,就要能承擔話講出口後的代價。
現在就是有一群人一邊高喊要XX自由,卻又拒絕承擔任何代價。
諷刺泰王愛犬判監15年
泰國軍事法庭的檢控官說,一名泰國男子在臉書上(Facebook)貼了一張涉嫌諷刺泰國國王普密蓬·阿杜德愛犬的照片,可能因此面臨15年的監禁。

泰國將以《欺君法》(lese majeste)起訴該名男子。自從去年泰國發生政變以來,極度保皇的泰國軍政府採取非常強硬的手法來執行該法。

任何所謂涉嫌誹謗、醜化、侮辱泰王的人和事都被處以嚴厲懲罰。

在泰國,以侮辱王室而定罪的法律可以追溯到19世紀早期。那時觸犯該項法律的人重的可能被割掉耳朵,砍斷手足,甚至斬首;輕一點的也可能被判坐牢一個月,或是給王室大象割草等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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