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topamine wrote:
下藥性侵是公訴罪吧?...(恕刪)
為難的不是辦不辦
為難的是要如何找理由脫罪
就像大腸花搞一個公民不服從 以後很可能被拿來當成理由
還有某位柯姓總召兒子運毒一案
台中地檢署去年7月偵破跨國運毒案,查獲超過500公斤、黑市值21億元的大量毒品,一審將被告台籍蕭姓男子、2名泰籍男子,依運輸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分別判處5年8月、5年10月、2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在上訴中。其中,蕭男的律師不服判決,向《ETtoday新聞雲》質疑,蕭對於海運的傢俱被藏毒毫不知情,與柯建銘兒子涉嫌大麻案的案情雷同,為何柯的兒子獲不起訴處分,蕭卻反遭重判?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308/2921600.htm#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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