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沈慶京律師不滿檢方「講台語」, 民團籲修法讓台語成為法院指定語言

請正名河洛話
台灣在地方言不只有河洛話
atrib001

不是河洛話,別臭美了.是福佬話啦!

2025-09-04 13:34
又是一群其貌不揚其醜無比的人在自稱代表台灣人民了...

人是不是只要不要臉到最後都會長成那個樣????

我記得以前思瑤阿姨COCO姊都還長的很有美貌

自從加入側翼組織以後...整組臉就開始走鐘了

果然像由心生啊...
tommy_kang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5-09-04 13:32
nt24759 wrote:
台北地院上週審理京華...(恕刪)

台灣人是都沒有受過教育嗎?
在法庭上這麼正式的地方.還要加上特定的語言嗎?
那從小到大受國語教育是要幹什麼?
廢掉國語教育.全部都用方言授課就好了..
公事上當要用國語.說話大家都聽得懂.
PT hong wrote:
又是一群其貌...(恕刪)
請附圖說明,
謝謝!!
PT hong

你想害我被網友們揍嗎??[千萬母湯][千萬母湯]

2025-09-04 13:35
民事答辯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新臺幣○○○元
原告 ○○○ 身分證明文件:
□國民身分證 □護照 □居留證 □工作證
□營利事業登記 □其他:
證號:
性別:男∕女∕其他
生日:○○年○○月○○日
戶籍地: 郵遞區號:
現住地:□同戶籍地
□其他: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郵遞區號:
(註:若一行不敷記載而於次行連續記載時,應與
身分證明文件齊頭記載)



來 ~!! 用台語唸一次 99%的人第一句就念不好了
mark0826

建議法院一開始由書記官朗讀案由,要像捷運那樣,國語一遍,台語一遍,客語一遍,原住民語(各族)一遍,全部念完才開始審案。

2025-09-04 15:18
hidear1024

書記官表示:案!我他X招誰惹誰了?要受這種罪[囧]

2025-09-04 18:45
nt24759 wrote:
台北地院上週...(恕刪)
萬一用原住民語,怎麼辦,大家聽不懂,翻譯錯誤,無罪変有罪

民團籲修法讓台語成為法院指定語言

恩恩 .... 隨便你搞 ......

但是 聽不懂 法院要請 同步翻譯人員 .......

連外勞都有的福利 .... 難道台灣人不配有 ????

遇到裝傻的犯人 。...。......c..c.....a.....
應該要找個傻瓜 陪同翻譯 !!!

nt24759 wrote:
台語是台灣超過八成人口皆能使用的語言


這數據怎麼來的?

去問問現在30歲以下的閩南族群
有多少人可以流利講閩南語
或者有多少人會講

你自己就用閩南語
一次流利的照稿念看念不念得出來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T a i p e i D i s t r i c t P r o s e c u t o r s O f f i c e P r e s s R e l e a s e
發稿日期:113 年 12 月 26 日
聯絡人: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
電 話:(02)23146881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
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
簡要說明如下:
貳、簡要犯罪事實
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
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
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
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
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
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
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
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
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
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 109 年 2
月 20 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
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
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
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 年 3 月 10 日便當會裁
示」、「109 年 4 月 15 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 年
10 月 27 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 年 4 月 21 日、110
年 8 月 10 日便當會之裁示」、「110 年 11 月 11 日接
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
4
「111 年 2 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
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
土地最高 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
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
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
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
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 545 萬
6,748 元之不法利益。

下面是柯文哲說的話

柯文哲表示,全案講太多了好像他知道、介入很多,「檢察官都說我知道,但我到底知道什麼?」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他才慢慢了解到京華城案的來龍去脈,「送研議我知道,但送研議有什麼問題?」當時議員都在提京華城案,他認為「那就走程序嘛」,這也是因他個人的政治信仰「不去相信個人,相信制度」。

柯文哲認為,公開透明就是解決紛爭最好的辦法,因此所有的會議紀錄都有公開在網路上,另外擔任市長期間,他每天早上7點開晨會,有些局處因被議員施壓、不想扛壓力,會把案子送進晨會討論,然而京華城案一直沒有進到晨會,應是因為公務員都認為「照程序走」即可,且當時正值新冠疫情,還要處理雙城論壇等事務,「台北市長要管的事情太多了」。

柯文哲指出,檢方指控他以手寫字條指示京華城案,他也解釋這是他個人的「好習慣」,很多事他都會寫「快就好」,就是不希望公文在那邊推來推去,而且他也不會去介入局處專業,因為他也是醫學專家、很尊重專業。

柯文哲再度提及,本案就是「4個認罪被告+1關鍵證人」。柯文哲說道,前2天聽彭振聲出庭作證,還是不知道彭認了什麼罪,「彭副75歲了,被押4個月當然認罪,現在太太也死了⋯」,他講到一半更不禁哽咽,「身為彭的長官,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柯文哲點名另一位認罪被告、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柯文哲表示,每個人都說邵琇珮很認真、很有主見,也不是長官說什麼、她就會照做的人,這也令他想問「妳是模範公務員餒,妳認什麼罪?」至於朱亞虎、陳俊源這2名認罪被告,他們出庭作證時也都講得很保守,柯痛批他知道檢方的手法,就是另案偵辦。

至於檢方為什麼敢辦京華城案?柯文哲又談到關鍵證人、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的證述,並直批林欽榮「你自己做過什麼事,卻說謊、做偽證」。此時,柯文哲又點名《鏡週刊》,質疑為何檢方查扣的證物,在法庭內沒見到卻在週刊上出現?「我看北檢也不會辦啦,只是虛晃一招」。

柯文哲表示,他用自己的故事來提醒大家,過去當了外科醫生30年,「我有我的愛恨情仇,但一披上白袍,無論種族、膚色、政黨是什麼,都是他的病人」,像胡志強的老婆邵曉鈴出車禍,他幫邵女裝葉克膜,而連勝文中彈、陳水扁入獄生病,他也都一樣救治。

話鋒一轉,柯文哲說道,不管是自己、陳佩琪、他的3個小孩,亦或是民眾黨中央黨部、李文宗和李文娟兄妹「全部都被抄家」,就連USB也被查說有無虛擬貨幣錢包,但檢方查到了什麼?抄到什麼?民進黨也沒想到「民眾黨會如此乾淨」,因為民眾黨是小黨、很窮啊!

講到激動處,柯文哲提到彭振聲、李文宗數度哽咽,話甚至一度講不下去,「彭振聲需要這樣家破人亡嗎?李文宗是我高中同學,因為選舉被找來當財務長,跟京華城案一點關係都沒有,卻只因為一封簡訊遭檢方求刑10年。台灣民主化30年竟然還會有冤獄⋯民眾黨幾乎所有幹部也都被傳訊,需要被司法這樣修理嗎?」

柯文哲表示,他之後一定要推動制度,就是考上司法官後去看守所「蹲一週」。柯文哲解釋,入獄跟當兵差不多,還可以放風,但收押禁見卻不一樣,全天24小時被關在小房間內,對外只有一個放飯口,還要蹲下來才可以看到外面;且每當被提解出庭,可能因為他是「朝廷要犯」,一踏出去所有人都要面壁、好像都要迴避。

似乎再也難忍悲痛情緒,柯文哲落淚泣訴,自己進去看守所的第一週,對面有人向他喊道「阿北加油」,不料隔天就沒看到對面房的人影了,他住的一樓也就此只剩下他一房,只剩他這間房有光。

柯文哲表示,被羈押的這一年來燈光很暗,但還是繼續讀書,出去之後知識涵養應該會增加很多。柯文哲嘆道,他至今換了9個室友,其中3個人的「錢卡」是0元,意即其家人從沒有送錢進來,「一套內衣褲沒錢買怎麼換洗?也沒有棉被⋯讓我關1年也好啦,讓我有機會看到社會最底層、最邊緣的人」。

柯文哲說道,最近大罷免結果32:0,社會不會因此回到原點,而是分裂;本案辦完後也不會回到原點,而是人民對司法信任度的降低。最後,柯文哲也引用曾說過的話「面對挫折打擊,也不要失去對人世的熱情」、「心存善念、盡力而為」來勉勵自己,「即使經過京華城案,我還是相信公務員、相信制度,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壞人」、「希望台灣因為有我們而更好,我也要感謝這一年來鼓勵我的人」。
nt24759 wrote:
不過,台語是台灣超過八成人口皆能使用的語言,卻在司法程序中被排拒,這是對台語的制度性歧視,更等同於侵犯憲法保障人民的訴訟權。

.……........
.……........……
.……....

這顯示台語是台灣最廣泛使用的本土語言。若法院不承認台語地位,就等於剝奪大多數人民在法庭上的語言選擇權。


這位許慧盈的法律素養 及腦袋邏輯真的不如國中生:
1. 國中生一定學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目前在中華民國,有10多種受國家認可的語言,其中只有國語是每位在國內受過教育的人都必須要學的語言,幾乎是每個人都會使用的語言,這個毫無爭議,
若再只開放其他一個或一部份語言做為官方語言,那就得犧牲不會這些語言的人之權利,也是對其他被排除的語言的歧視。
80%的人會台語,也就是還有20%左右的人不懂台語,
懂台語的人在法庭上不能使用台語,還有每個人都會用的國語可以使用,訴訟權利絲毫不受影響,只有影響到該人自由使用語言的權利。
但是若在法庭上使用台語,會讓20%左右不懂台語的人聽不懂陳述內容,嚴重影響該人的訴訟權利。
這兩種狀況,哪個應該優先顧及到,連國中生都清楚明白。
當然,其他語言只要普及度跟國語一樣,或是超越國語的時候,我也認同它成為官方語言,因為這時該語言已經是每個人民都會的語言了,不再有人會有聽不懂而權利受損的問題。


2. 如果大家認定"台語"是本土語言,那麼同時也認定國語也是本土語言。
因為早期渡海來台灣的先民,只要識得中文字的人,就會講中文也就是會講國語;也就是說 國語幾乎和閩南語是同時在台灣島上開始生根。
所以認同"台語"是本土語言的同時,就是認定國語也是本土語言。
而且,台語是台灣最廣泛使用的本土語言……這句話是錯的。
國語是台灣最廣泛使用的本土語言 才是正確



這樣邏輯漏洞百出的等級,派出來論述 讓台語成為法定官方語言? 有成功機會嗎?
台語是台灣超過八成人口皆能使用的語言...是超過八成的人口都會說那句XXX吧
mark0826

我在台北街頭隨便抓10個路人,唸一段台語新聞給他們聽,我不信有8個會聽懂內容。

2025-09-04 15:21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