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伴遊費30萬日幣,來台灣之後還住在惡狼家裡,這不是來台灣賣,只是來台灣陪玩?照媒體說的A女在機場發現錢包內少了約70萬日圓(折合新台幣逾14萬元),也就是說她來台灣就帶了70萬日圓以上,來台灣做伴遊帶這多麼錢幹嘛?帶超過台幣10萬價值的外幣現金入境不是要申報?這櫻花妹的說法就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