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upil wrote:
錯了,柯貪污罪證確鑿柯也知道跑不掉,乾脆庭上亂嗆亂罵一通
所謂「合法合規」誰說的?貪污案被告正常人都不會買單,何況法院
合法合規? 證人都這樣說了? 誰? 都委會的~ 檢調有比都委會專業?
到現在為止 有哪個證人指控柯文哲收賄 影響都委會投票?
對了 如果柯文哲不合法和規 那怎麼沒有都委會被抓起來?
有誰比都委會更知道都市計畫法? 連北檢都搞不清楚了
搞笑 搞不清楚犯法與否就抓人 然後再來找證據人家犯法~
如果一審判決柯P有罪 或是多罪成立 要如何決定各罪的刑期長短
是由法官合議庭決定
2.目前柯P是羈押禁見中 但是一審的羈押次數及期間 是有限制的
這可以區分幾種情形:
A 一審還在審理中 柯P交保 例如沈大老 就已經交保
B 一審已經辯論終結 無羈押必要 柯P交保 也是有的 機率較少
C 一審已經宣判後 准柯P交保 也就是說:一審判決 不管有罪無罪 法官都裁定准予交保
D 一審判決有罪 但是案件移由二審(上訴審) 由二審法官決定是繼續羈押 或是准予被告交保
照目前的情勢來看 似乎一直到法院宣判之日以前 柯P都難以交保
至於法院宣判之後 是繼續羈押或是准予交保 要看判決書的理由怎麼寫
也許一審判決之後 可以交保
也許一審判決之後 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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