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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議會已通過!徐榛蔚拒絕執行「普發5萬」?縣府回應了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花蓮縣議員胡...(恕刪)
看了一下塔綠班同溫層,新的風向大概都在講詐騙圖卡做太少、詐騙宣傳做太少才會輸,看來你們老闆完全沒意識到大烙賽的原因是什麼
114年2月27日的事情....

小綠綠應該主打國民黨沒路用,只會抄襲民進黨的創意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Rembo464 wrote:
藍、白大搞愚民宣傳,事後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邏輯不自洽的問題??


沒常識要多讀書!

要發錢可以,得有法源,請花蓮議會通過自治條例就行⋯笑塔綠班黨人數不夠啦!
綠蟾蜍網軍就繼續出來讓人噁心吧,等著823再來輸到脫光褲子。
d2jtang

跟日合,台海百年和平?不知道!亂搞,銃坑,一直來。大罷免,不能如願。把中央國庫超徵 退稅(各國皆如此),搞成 亂加碼?詐地方政府,亂喊價?擾亂社會秩序,顛覆國家團結和諧?唉!日殖滯台,好心一點很難?

2025-07-30 6:36
Joseph.Yang wrote:
i hung
民眾聽的懂嗎?人家就知道中央超徵要還稅於民,地方超徵就不用還稅於民?投罷免不同意,普發一萬是國民黨說的吧?行政院有答應嗎?那開支票不對現,後面還有罷免,明年選舉說話不算數、雙標不會受帶風向影響?
2025-07-30 1:14

(民眾版)
立法院通過法律說要給大家發1萬現金
行政院長說這個法律違法又違憲不能發,其實院長是黑白講
以前法律通過加發老農津貼、軍人加薪、每人發6000現金有的沒的,都沒問題
重點在要有法律規定,行政院和縣市政府才能編預算發錢

法律通過要行政院給每人發1萬,行政院長就不發
沒有法律規定市政府發錢,反而要求市長違法發錢
市長要是有權力亂發現金給市民,以前競選連任的市長早就發了啦
要市長發錢就叫民進黨議員去議會通過法律(自治條例)
民進黨跟青暝鳥根本是來亂的

(民進黨&青暝鳥版)
不管每人發2萬、發4萬
分享一下2萬、4萬是怎麼算出來的?

(To i hung)
所謂 "行政院有答應嗎?"
是 立法院 = 行政院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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