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upil wrote:因為顏色對了,即使司法判決貪污,藍白也會力挺 笑死人的貪汙北院認定,>高虹安的犯罪所得為11萬6514元,>陳奐宇的犯罪所得為506元,>黃惠玟的犯罪所得為5642元,>王郁文的犯罪所得為466元,>總計12萬3128元
Crap City wrote:新竹棒球場那件事故意拖著不辦,怎麼可能罷得了高虹安? 新竹市政府又不是司法單位,辦不辦怎麼會是市府的問題?青鳥都是這種智商?球場都挖出那麼多寶了,新聞也報了檢調竟然還不介入調查,到底是誰的問題?
不默而生 wrote:北院認定,>高虹安的犯罪所得為11萬6514元,>陳奐宇的犯罪所得為506元,>黃惠玟的犯罪所得為5642元,>王郁文的犯罪所得為466元,>總計12萬3128元 胖周瑜搞的錢不知道是這個的多少倍,人家現在還不是歸欉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