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ola01 wrote:美學者:華府失望,影響美台互信,預測823罷免結果 唐博偉(Bo Tedards)洗地專業戶?(上過綠媒的反共急先鋒曹長青先生貼文)曹長青2025-07-26 (https://x.com/CaoChangqing/status/1949106538364502141/history)在民主國家歷史上,從沒有一個國家有大規模罷免國會議員的,零星的都沒見過,更別說成功,從沒有!像在民主比較成熟的美國,甚至有明文法律規定,不可罷免聯邦參議員、眾議員。如議員犯錯、犯罪,由國會處理,而不是交由大眾投票罷免,就是防止政黨搞“罷免”的政治鬥爭。國會可以“驅逐”(開除)議員,但需三分之二以上的議員同意,門檻很高。雖然有過成功先例,但很罕見。即使對州長,美國也僅有三十多個州允許罷免(Recall)州長,並不是所有50個州都允許。但也是比較罕見,像前些年對威斯康辛州的保守派州長進行“罷免”就沒有成功,對加州的白左州長紐森的罷免,也失敗了。近年只有22年前的2003年,加州罷免民主黨州長大衛斯成功了,由好萊塢明星施瓦辛格取代。另外英法德意加日等其它七大工業國家(主要民主國家)也沒有聽說過罷免議員的,更沒有大規模罷免;可能跟美國一樣,有法律限制,阻止搞政治鬥爭。因為有定期選舉,如果認為這個議員不行,下次可以選掉,而不是靠群眾運動,剛當上不久就搞罷免。兩大政黨都這麼對議員“罷免”,就絕不會有健康的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