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9999 wrote:匪區汶川大地震台港大量捐款都被共匪統治階級收繳.
如果我用膝蓋當腦袋會...(恕刪)
台灣的,花蓮,傅家做的各種舔共惡行不就是共匪的翻版.
台灣有民主,才能將傅家惡性曝露.
明天一定要下架中國國民黨!
nonoonon2017 wrote:
那賴皮捐了多少 ???
賴皮療何時要
橫空出世 wrote:
可以告你汙衊國家元首罪
如果涉及對國家元首的言論或行為,可能會觸犯以下幾種罪名:
1. 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09條):
如果在公開場合以言語、動作或其他方式,對國家元首進行貶損名譽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 誹謗罪 (刑法第310條):
如果散布不實言論,意圖損害國家元首的名譽,則可能觸犯誹謗罪。
3. 恐嚇危害安全罪 (刑法第305條):
如果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方式恐嚇國家元首,致生危害安全者,則可能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
4. 煽惑他人犯罪罪 (刑法第153條):
如果以言論、文字等方式煽動他人對國家元首犯罪,則可能觸犯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