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ee wrote:沈伯洋說,他長期在公開說明、臉書發文澄清,事不過三,只要網路再有提到洗產地、17億、他在美國房產、特工,將一併提告,而傅崐萁在花蓮演講宣傳時,也不斷造謠他拿了多少錢,是美國間諜等,他下周將開記者會,對傅提起民事訴訟。 厲害! 法律人就是厲害!對一般民眾提告刑事,嚇死你!對傅崐萁卻只提民事訴訟,不提告有刑責的刑事訴訟 刑事可能不起訴結案,民事只要不和解撤訴,一定要開庭,一直到法院判決,讓你傅崐萁永遠官司纒身。
mlee wrote:沈伯洋代父提告 笑死-------------許多人誤以為「我是家人,就一定能幫忙提告」,但事實上,刑事訴訟法對於家屬是否能提出告訴,有具體的限制:只有配偶、法定代理人才有「獨立告訴」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