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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柯文哲的硬碟工作簿檔寫的是「小沈1500 沈慶京」,小草天都塌了

依此邏輯,罪證確鑿,簡單明瞭,請問為何關押那麼久?查案那麼久?審理那麼久?不是早該結案判刑了嗎?一定還有一堆東西對不上,檢方想用力辦,但是不大好使力,上面壓力又很大,是不是這樣?
honest man

這個你得去問法官,我想這裡沒人知道你的問題

2025-06-07 21:21
小草問自己一句話就好
小沈1500 沈慶京這句話如果不是貪汙
為何回答不出來
為何回答不出來
為何回答不出來
當然小草不可能問自己
神如何可以質疑
但是柯文哲不是大家的神
每個人都會問自己這一句
除非當事人認罪
不然1500是什麼檢察官不能用猜的
必須有找到實際證據
不過柯被判圖利應該是跑不掉
誰叫他不聽民進黨的話
聽話的怎麼收錢都沒事
jcatalysis

判圖利更好笑,比如陶朱隠園,一戶都沒賣出,到底圖利多少? 這樣判的法官可能智力不詳吧

2025-06-07 21:35
2好3壞 wrote:
小草問自己一句話就好
小沈1500 沈慶京這句話如果不是貪汙
為何回答不出來

顯然綠蠅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具備
舉證是檢察官的責任
只會跪舔主子大腿叫做東廠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第2款
被告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4項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檢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起訴書竟寫某時某地+不詳時地交許芷瑜
訴書中僅提沈慶京秘書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將1500萬現金親自交付予柯文哲,柯文哲再於不詳時、地交由許芷瑜保管,未提出準確的時間地點及金流

民進黨動用國家機器押人取供九個月
所謂鐵證只有某時某地+不詳
阿姆斯特丹99

一起挺柯文哲無罪.應曉薇無罪.沈慶京無罪.立即歸還京華城繳回的樓地板面積

2025-06-07 22:26
fuzzy37 wrote:
除非當事人認罪不然1500...(恕刪)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揮文的節目
民進黨當然有自己的問題
但是民進黨是對柯文哲有恩
在柯文哲第一任時
選舉連借椅子一張10元都寫清楚
用的人都是跟民進黨借
被民進黨管的死死的
柯文哲都在罵財團
明確反對京華城增加容積
也清楚說過京華城一放就是上百億不能放
柯文哲到第二任為了選總統跟民進黨翻臉
柯文哲整個就變了
弄一個好同學李文宗管黨跟選舉的財務
瘋狂用木可洗錢
政治獻金私下收的現金都進口袋全沒報
黃國罵罵到爆的88會館
柯文哲知道的去兩次
跟沈慶京好的跟兄弟一樣
有哪個市長會去財團豪宅唱歌
柯文哲還帶橘子去好幾次
然後你說柯文哲都是民進黨害的
這你自己覺得公道嗎
柯文哲第一任跟第二任的差別
你真的覺得沒不一樣嗎
第一次看到冒出第一篇文說柯文哲承認1500小沈是沈慶京?
司法人員要學教材哩,就有提到數位證據的保存要求。
今天法官勘驗硬碟程序就不對被柯的律師抓到。如果現在這個EXCEL檔的最後存取日期已經被改寫了。那就無法保證EXCEL裡的資料有沒有經過竄改,這樣這顆硬碟就失去當證據的正當性,那「EXCEL裡有小沈1500 沈慶京」這個指控就得從起訴書裡劃掉了,因為能當證物的硬碟不符合司法證物程序。
2好3壞 wrote:
...(恕刪)

陳揮文又不是法官
他講什麼很重要嗎
民進黨每一個政客都跟柯p一樣在收錢
關鍵是誰掌握司法
誰就能決定要辦誰不要辦誰
糾結1500是不是錢不重要
重要是要聽話
katokikyo wrote:
司法人員要學教材哩,...(恕刪)

小草只聽黃國昌胡說八道
證據有沒有效力是法官決定還是黃國昌決定
法官都已經勘驗證據
還在證據沒有效力
柯文哲天天又贏麻了
整個小草跟邪教一樣
講的像是法官是勘驗證據法官偷偷寫1500小沈
小草是不是搞不清楚司法的審判是法官還是黃國昌
高雄愛河分屍案,警方拼了命要找到死者頭顱來證明死者確實已死。

北檢只憑一個檔案的一段文字就可斷定柯文哲貪污受賄,最重要的金流都沒提出,這法官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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