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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興達電廠備用機組啟用規定, 依環評說明書有據

法律是我卑鄙無恥下3爛畜牲黨解釋
nt24759 wrote:
針對今日(27日)民眾黨及國民黨民代赴興達電廠考察後質疑,找不到備載容量率低於8%即可啟動備用機組的法律依據,

高市府發言人項賓和表示,根據《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已於113年底向經濟部申請轉為備用機組,並規定當備載容量率低於8%時可啟用。

此外,依《空污法》第24條公告規定,屬緊急備用的公用發電設施不需另行申請許可。



有時候真的會讓人懷疑
這些人看得懂字嗎?


就網軍自己發的新聞都能打臉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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