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mpxij wrote:
公務車可以私用??
公務車有兩種用法,一種是派車的,這種不應該作私人用途。
另外一種是首長用車,這種妳說私用?
我這樣講吧!
總統下屏東,先搭車到松山機場,然後搭飛機到屏東機場,換搭大福特去走行程,
走完後,有老朋友要見,請問這是否叫做公車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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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私用的問題,通常指的是中低層主管跟基層承辦人員,
車子是屬於單位共用,每次出車,須寫明用車狀況、時間、地點、距離,
來確認油資沒有額外耗損。
至於車子的成本問題,現在各單位的車輛管理,通常都不是買斷,
而是租用,所以其實即使你不開,車子的租金還是要給。
所以只要油錢沒有亂報,
也沒有占用公用的需求,
個別人在公務過程私用,其實不算甚麼。
這樣講吧!
如果今天是12職等以上的首長配發一台汽車,
這台汽車,可不可以開回家?
如果不行! 那,是不是機關需要準備同額的停車場,
然後讓首長每天開自己的車到機關、換公務車外出,回家再開自己的車回家?
現在各單位用車規定,
這輛公務車,首長是可以開回家上下班的,
路上順道開去幹嘛,
只要不要太過分,其實問題不大。
會有問題的狀況,通常是把車給第二人使用,
這就會有問題。因為首長公務車的用途就是給首長公務用,
如果首長的公務車不是他本人用,這就不對。
所以李俊俋這件事的本質問題,不在於公車私用,
而是公車給第二人、一隻貓用。
這會有什麼問題?有的首長習慣後,會把配發給他的公務車交由家人使用,
然後再去機關占用大家一起用的公務車,這就是過分。
所以李俊俋的問題是嚴重的,作為一個審計單位的主管,
這樣的行為,已經不適任了,應該懲戒、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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