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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行陸橋蓋回來以保障小朋友生命安全

天橋底下就不應該畫斑馬線,不然誰要走天橋.....

強制走天橋不好嗎?

台北一堆重要道路,車多的道路,強制走天橋也不會造成塞車.....
mark0826

沒見過電梯?

2025-05-20 17:43
傲笑憐

你見過哪個國家有錢到可以到處蓋電梯?

2025-05-20 21:11
汽車駕駛抗議 「行人帝王」 修款
台灣行人 有路權嗎

天橋 地下道
像加隡挖個地下隧道?
戰時可躲 行人也可躲
汽車駕駛上午抗議「行人違規罰太輕」、下午汽車暴衝撞死3人 通勤者之歌怒問:為何還要縱容?

FTNN新聞網
2025年5月19日 週一 下午7:09
[FTNN新聞網]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法針對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引發汽車駕駛團體不滿,台灣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協會等團體於今(19)日上午到交通部前開記者會,痛批交通部推行人本交通政策養出「行人帝王」,提議行人違規罰則也應該提高至1萬8000元;然而今日下午在新北三峽就發生汽車暴衝事故,造成剛下課的三峽國中學生多人受傷,共有16人送醫,其中3人不治身亡。

長期關注交通議題的「通勤者之歌」直言,傷者高達16人,多人命危、失去生命跡象了,這擺在國外已經是「攻擊」的程度,而不是事故了,他怒問,為什麼台灣對於汽車駕駛的責任可以如此縱容?也強調「今天縱容這些不適任駕駛、明後天就輪到你跟你的家人。」

針對修法引發的爭議,交通部日前已表態,行人與車輛本就是「不對等」的存在,一旦碰撞,受傷最重的往往是行人,因此交通政策必須持續強化對弱勢用路人的保護;交通部強調,關鍵不在於「站哪一邊」,而是「如何有效避險」。交通規則設計初衷就是讓每位用路人提升安全,所以取締違規不分駕駛或行人 ,目的都是為了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

針對事故駕駛駕籍,交通部說明,肇事余姓駕駛人年齡為78歲,於今年2月20日在台北區監理所進行高齡換照,為普通小型車駕照,駕照狀態正常、有效日為2028年02月19日,無違規未結案件;另車輛部份,出廠日期為2003年3月,下次定檢日為2025年9月30日,強制險有效日為2026年4月29日。

針對重大交通意外,交通部長陳世凱取消預計明日在綠島登場的周年記者會,並對此表達痛心及關心,立即指示交通部在公路局局本部及台北區監理所均成立應變中心。交通部說明,事發第一時間已電洽新北市政府,瞭解案件發生情形,並表示新北市如有任何需要,交通部將積極協助處理,也協助釐清事故原因,期盼傷者能早日康復。
mark0826

我們用血淋淋的人命來維護年長者的汽車用路權

2025-05-20 17:44
都拆光了,還要蓋回來?
天橋會遮視線,還要定期維修,現代人這麼懶誰走?
安全交通才是重點
gprs19 wrote:把人行陸橋蓋回來以保障小朋友生命安全

Sensation owner wrote:

做再多防護也沒用的

應該是要讓危險駕駛消失在路上 像這次的老翁已經是累犯

如果之後還能上路 那...



學生不要上學 不是更有保障 ????

每次事件都以個案處理 .....
過段時間 .....


政府不管
公民團體沒流量 更不管 ...

酒駕n次慣犯 都可以開車 趴趴走 ....
老年人 不行 !!!!

那身障者 ???

發生大事 又是 某些團體 募款時間 ????

選舉

你看 說要蓋天橋 然後就有人說順便也蓋電梯 就阿答問題引出阿答答案

2025-05-20 19:47
輪椅、嬰兒車:我是甚麼不配過馬路的人嗎?
感覺到都回來了

電梯到時會被沒道德的人濫用,常壞又維修不及時,到時也是需要的人受影響

2025-05-20 18:50
Brocoliii

mark0826 電梯要一種東西叫做"錢",一個十字路口要四座電梯,人行道都沒那麼多經費做實體的,蓋不出這麼多電梯吧,遑論保養

2025-05-20 21:12
我真的覺得大家都很熱心 可是沒有人談到問題點!!!
蓋了橋, 以後開車撞路人...
變成要蓋防護欄??
蓋了防護欄, 以後開車撞機車??
機車要被禁止只能開車???

這都不是解決問題!
今天站警察在路口也無法避免這次犯罪!!
要確保孩童我認同, 可是這不是重點

你要確保把這些"問題人物" 從社會抓出來!!!
就好像恐怖份子, 你不能一竿子打翻整條船, 你要去過濾然後去預防

你有病會承認自己有病嗎??不會啊!!! 可是如果這個人本身有精神問題, 可以用社會資源去圈套他的能力
如: 吊銷他的駕照, 讓社會局去關心!
這才是真正的預防
UUSSDD

mark0826 @dallasoriginal, 車是行兇工具. 動機是什麼我不知道. 可是你讓他無法正當去使用行兇工具, 這樣法可以去執行. 這是一整個法律執法配到 不是單單幾個字可以敘述完成.

2025-05-21 10:08
UUSSDD

當時911, 美國BOSTON路跑炸彈客. 其實你去看所有行政都是先去框人物再去縮小範圍.你如果大規範去執行就變成戒嚴!這不是健全社會應該發生的.也只會造成恐慌

2025-05-21 10:09
走在路上會被車撞,所以把行人趕到天橋就好啦
解決不了四輪大爺肇事,就解決行人


gprs19 wrote:
馬路如虎口
1.小朋友上下學要走陸橋
2.交警站路口警戒
superycc

台灣面對交通問題,一向是頭痛醫腳的。

2025-05-20 15:12
不如蓋高架橋給車輛跨越路口,行人走平面,選我正解。
goalie

應該要挖濠溝,戰時也可以用

2025-05-20 15:24
hu4852

車輛要走地下道,走高架還是會飛出來撞人

2025-05-20 15:27
Taimay123 wrote:
汽車駕駛抗議…

交通部日前已表態,行人與車輛本就是「不對等」的存在,一旦碰撞,受傷最重的往往是行人,因此交通政策必須持續強化對弱勢用路人的保護;交通部強調,關鍵不在於「站哪一邊」,而是「如何有效避險」。交通規則設計初衷就是讓每位用路人提升安全,所以取締違規不分駕駛或行人 ,目的都是為了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

...(恕刪)


我看現在還是很多紅綠燈燈號設計成同方向行進時人跟車同時綠燈可通行,然後轉彎車子就要等行人通過,造成不管左轉還是右轉車道都塞住,趕在最後幾秒車子才加速轉彎通過

左轉彎的車子還要注意對側直行車,注意完直行車還要注意人行道有沒有人…注意完行人還要重新注意對向直行車,沒完沒了

跟我說這叫做「避險」?

腦殘設計

人跟車根本就不該同時可以通行,從燈號就要改…
主管機關就只會講講漂亮話,然後執行的前線一團糟,一堆抱怨,主管機關根本無法理解也找不到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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