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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逃兵,不論超過36歲都要強制入伍

依據性別平等法(原兩性平等法)的精神...
女生(含跨性別)也要當兵才對
宮保GG wrote:
就算強制他入伍了這種...(恕刪)


優生學很重要,不過,早上line收到一個貼圖不知道是真是假..
還有一招,

抓到逃兵,

就送去北韓。 XDDDDDDDDDD
超過36歲抓去做替代役

去送公文去作替代役都行

這些人怕的不就是浪費時間

罰錢哪會怕
取消兵役制度

就沒有逃兵了
mimiro5 wrote:
建議逃兵,不論超過36歲都要強制入伍,若拒絕,註銷其國藉
聽說兵源不夠,不能只罰錢而已

這樣林昶佐無法當芬蘭代表了

報導內容指出,林昶佐當時也坦承,為了玩樂團找遍方法延畢躲兵役,
結果因為焦慮症終於獲判免役,
更自爆去日本忘記帶藥,結果在地鐵站癱軟噴出排泄物,相當糗。

新聞
兵源不足,就算你提高到要當兵年限到40年那也沒屁用~ 唯一解方就是要讓人覺得當兵有希望,願意為國家服務~ 要嘛~ 就超大幅提高薪資,要嘛就有良好的升遷和畫大餅~ 啥都沒有只想一直叫別人當兵~ 大家又不是87....台灣的啟智低能當兵我一秒都不想待~
根本是不用分體位,一律當兵!你過胖過瘦當兵半年正常操練就正常了!什麼心臟病,僵直性脊椎炎,一樣當兵,但是去外島守海防據點!真的癌症,當然去軍醫院送公文,只要能在社會上生存,就可以在軍中當兵!
抓到回去當兵兩倍時間,
法律追訴期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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