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52101314 wrote:
JasonQ...(恕刪)
看一下,神奇的邏輯

而相關法令規定如下

香港是1997回歸中國
至今已經28年
國防醫學院針對港澳地區學生限制中沒有戶籍必須在台設籍20年以上的規定
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只有限制軍職
但是,學生不是軍人,畢業以後才有階級,才是軍人
所以國防醫學院的規定....
一來跟國安沒有關係: 港澳生在香港回歸中國28年以後,仍然可以依照「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辦理
二來,當事人2009年隨母親回台設籍,至今16年(2025-2009),今年報考國防醫學院才被依照資格不符拒絕
高中(師大附中)畢業報考大學的年紀大約17~19之間
這意味著,當年這位當事人應該是出生後在中國有報戶口,大約2~3歲左右就到台灣設立戶籍並通過。
這樣的狀況,遠比港澳生造成的國安疑慮還低...
第三,一個在台灣設籍16年以上,從小在台灣長大的學生,就學資格比不上香港澳門地區長大,也沒有在台灣設籍或是願意服兵役的學生....
那麼,是國防醫學院單方面制度的問題? 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問題?
還是....?
當然....
你可以說國防醫學院事前白紙黑字的規定很清楚...這點我100%贊成
但是,絕對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是啥法律規定啦、國安問題啦扯不上關係....
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款所定臺灣地區人民,包括下列人民:
三、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
四、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於出生後一年內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第五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四款所定大陸地區人民,包括下列人民:
二、
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或未依前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國防部聲明稿 這名考生為南京市出生(母親為陸籍),98年申設戶籍時同步宣布放棄陸籍,並獲准在台定居
所以是父母一方為台灣籍,一方為大陸籍(沒特別提到父親,就假定為父親台灣籍)
有二種結果
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就是台灣地區人民
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就是大陸地區人民
滿一歲才入籍,第四條就不適用啦。所以該考生就是被認定為第五條的大陸地區人民
究極小旋風 wrote:
對比剛升中將...(恕刪)
1. 中華民國從來沒有承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自然不會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爭議,都是中華民國的國籍。
2. 14歲(1982)以後才來台,這意味著當初在中國有「戶籍」
「1985年,當時15歲的孫立方報考軍校,從「中正預校」一路唸到「政戰學院」,1992年畢業後正式從軍,先在基層部隊擔任軍官,之後便加入國防部發行的《青年日報》成為軍事記者,走上與眾不同的軍職生涯。」
資料來源
「孫立方國中畢業後,果然進了中正預校,此後畢業於政戰新聞系。大部分軍旅資歷在國防部青年日報度過,從記者一直升到上校社長。他在任內將青年日報由一般綜合性報紙,轉型為軍事新聞為主,並且大力發展社群網站。」
新聞連結
這意味著,孫立芳當初「沒有在設籍20年」以後才加入中正預校
政治作戰學校81年班
1911+81-1982=10
甚至於來台10年後就就讀政治作戰學校
由此
相較於國防醫學院,政治作戰學校對大陸地區人民的就學資格相對寬鬆太多了....
但是坦白說,醫學院和政治作戰學校,那個對軍方、國防的涉獵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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