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內容包含:開放未持有台灣醫師、藥師、護理師等執照的醫事人員,來離島執業。未有台灣醫事相關的執照,那就是密醫不是嗎?中國醫事人員到離島執業,那要不要報所得稅?中國醫事人員在離島執業所得,不向中國繳稅。反而向中華民國繳稅,算不算支持台獨?
波波就不用講了,現在台灣人可以在大陸考照,也可以短期行醫,大陸人不能在台灣考照,完全不能合法行醫。而且草案是離島國際醫療機構可以僱用外國醫事人員,資格、條件還要衛生福利部訂定,綠營又曲解成開放中國醫師,真是一貫下三濫的手法...
民進黨要反對可以,先將離島所有資源等同本島啊,扯什麼抗中保台,病死了還能抗什麼中、保什麼台?你要開放不用管制資格的嗎?還是衛服部也只想跟監察院一樣?只睡覺就好,不用做事?跟嘴砲抗中一樣,現在改嘴砲治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