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n wrote:
藍白部份的爭議法案與...(恕刪)
您也知道有不妥之處,那藍白為何不接受覆議,重新審法案,我就問?
怕丟了面子拉不下臉,戰到底的邏輯到底是...?
若論述都沒問題,有核心原則,自然有選民支持,不過此次連深藍的都不給面子了,真沒什麼好辯駁的,呵呵
zero_d8975369 wrote:
立委諸公們也沒做傷天害理, 人神共憤的事情, 為何要罷免哩?
四年重選, 天經地義,
一年的成效, 若非傷天害理, 人神共憤, 為何要罷免?
就好好地看看, 勞民傷財, 國政上又毫無建樹, 人民會怎麼做?
腦袋是生來用的,不是用來裝屎的
想想看,下一次罷免門檻會變多高
不只要附證件影本,可能還得押金100萬
再找三個人對保,還要對天喊敵國首領名字萬歲100次
每月要詐騙自己國人財產達1000萬
要有三次酒駕記錄,五次肇逃記錄,十次殺人未遂
逃兵三十年未被抓,二十歲前要虐童100人
貪污逃稅隨地大小便樣樣精通
出國為非作歹要敢說是代表中央政府面不改色
同意罷免票要為台灣總人口數兩倍
各位想想........以後還有罷免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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