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zif wrote:退稅會有退稅單,打開行李箱拿退稅單一對,一翻兩瞪眼。直接使用的話,可以抝說是從台灣帶出國用,只是海關會不會接受又是另一回事。當然也要海關能一眼就看出你提在手上的包包是不是真貨。 如果是一些常住海外的華僑,比如每年國慶從美國回來的貴婦,難道都得隨身帶著當初的包包購買證明才敢入境?
賭你打不打行政訴訟阿...行政機關開單,不代表司法機關會認,但司法機關原則上屬於被動性質,懶得跑法院,或著也不知道流程怎麼跑有些人會摸摸鼻子就算了....其實如果上法院,盜版品有時也要看情況,除非做工很糟,一眼就被看穿...否則很多盜版品在法院,是原廠常常在敗訴...難道法院又瞎了嗎?其實也不是...是因為很多精品商在台灣起訴是找一些顧問公司或是法務機構,授權它們代為處理..常常法院會要求提供真假貨品的辨識標準和方法,但原廠會基於營業或商業祕密拒絕提供,導致無法進行實質鑑定,並造成原廠敗訴
alazif wrote:退稅會有退稅單,打開...(恕刪) 所以,沒退稅單的不查 ?你要確捏............這不對阿,我若在國外,淘寶、亞馬遜國外網購的或是當地國購買的,也不會有退稅單,那,這怎麼算 ?大大提醒了我,阿,如果是外國人帶全新未拆封山寨品進台灣,打算送給在台親友或自用,也會被沒收、罰1.5W ? 別跟我說,台灣人就是賤,外國人就是天皇老子,所以,命運大不同 ?
kevin721202 wrote:不是,是針對代購業者...(恕刪) 這條明顯是針對個人,不是針對代購業者。如果包含國、內外的入台人士,連外國人也一起殺了,這,算是繼承NCC 750意志,向全世界的觀光客宣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