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a0414 wrote:NCC今(8)日緊急發出聲明,這類自用申請案一年逾2萬件,需投入相當人力與資源審查 說是審查,實際上不就只是在看它上面標示Wi-Fi什麼版本或藍芽什麼版本而已,哪需要什麼人力跟資源,代表NCC根本一堆領薪水不幹事或是辦事效率極差的冗員,這個75塊外包出去大概一堆人搶著要做
ura0414 wrote:若是出國返台「隨身攜帶」5部以下免繳交審查費,但如果是透過網購的話,則都要收取核准審查費750元。 好奇怪喔,我出國時自己帶了筆電、平板、手機、相機*2、藍芽耳機、小米手環,七部設備通通都有藍芽功能,然後回來的時候我要繳1500?然後我在外地每多買一部電子設備就再加750?甚麼鳥規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