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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 我會有條件的支持廢死

廢死和抗中保台上戰場一樣,原理都是只要別死自己,別人的兒死不完,像器捐一樣設計一張我廢死,殺我免死,我遇害優先檢討加害者人權聲明書,它們就不敢簽了,怎麼可能指望它們帶殺人犯回家養
這些人本質就是壞不是傻
廢死的只是出張嘴
實際上無法解決問題
treechoc wrote:
廢死的只是出張嘴實際...(恕刪)


所以把死刑犯送到他們家去教化!讓他們知道是不是可以教化的?
Enter Passcode wrote:
xattac...(恕刪)


一兼二顧
Ractopamine wrote:
一兼二顧(恕刪)


如果他們覺得死刑有爭議的話,他們就應該親力親為,讓全國的民眾知道他們是對的
如果他們都不敢確認,為什麼要我們這些老百姓去擔這些風險呢
別給他們死,就讓他們去賺錢,賠給被害人家屬,一天就給他們睡個5小時,其他時間就是工作賺錢。
要廢死可以,在執行死刑之前,
只能廢死團體幫死刑犯買單,一條人命5千萬賠給家屬!

政府給死刑犯新身份並送他去緬甸、中東等野蠻國家!
入境後並刪除中華民國國籍,終身不得踏入中華民國土地!

這樣我就支持廢死!

至於死刑犯能在緬甸、中東多蹦達,那是他的本事,甚至還會被抓起來賣器官!
各位這比你們什麼可教化好吧!
我直接給他新身份、新環境,還送他出國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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