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制度要改吧死刑犯就算法院判死刑但是犯人申請上訴就算法院判了也只能暫緩死刑那法院判可以交保北檢還要上訴怎麼就可以馬上就交保出去了而不是暫緩交保呢這制度太奇怪了至少要改成死刑犯被判死刑就要馬上執行然後執行後要去抗告在去更裁台灣鬼島法院制度齁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