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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法案未送行政院 柯建銘:不解決就聲請解散國民黨

要不要順便借鹽

政黨法第 26 條
-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VincentLu1021

戒嚴了38年耶

2025-01-01 0:47
tnkk01

回憶總是最美,有人還活在戒嚴時代。[偷笑]

2025-01-01 11:36
地下總統好大的官威
蟾蜍都流行叼根菸蔣幹化嗎


波波為奇 wrote: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30日)深夜撰文指出,國民黨的用意就是要把覆議與釋憲的程序拖得很久,造成糾紛與衝突,獨創一個由委員會召委下令,三讀通過法案不送出立法院的違憲作法;他說,若立法院長韓國瑜今(31日)再不處理,民進黨團將向法院提告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並向憲法法院聲請解散違憲的國民黨。
資深邊緣人 wrote:
要不要順便借鹽政黨法...(恕刪)

你先搞清楚是立法院不是國民黨
邪教就會放屁而已
就跟老共武統一樣
敢說不敢做
波波為奇 wrote:
有規定幾天內要送行政...(恕刪)


有這種智商的立委
真是國之不幸啊
資深邊緣人 wrote:
要不要順便借鹽政黨法...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這不就擺明了是民進黨了嗎?
波波為奇 wrote:
有規定幾天內...(恕刪)
快類戒嚴了
綠共果然是紅共的接班人
有種快解散
老柯感覺上就中共同路人,
一直要搞台灣,
想讓中國武統嗎?
難怪兒子在中國順風順水的!

查了很久.. 請問柯總召 ..依哪條來解散國民黨?

VincentLu1021

喊爽的不行?

2025-01-01 0:48
tnkk01

喊一下試水溫,被圍了再辯說口誤就好。

2025-01-0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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