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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柯文哲7000萬交保+「電子腳鐐」!二次羈押庭裁定曝光

Ractopamine wrote:
快訊/柯文哲7000...(恕刪)


不管是88會館案、胖周瑜的案,

好像都沒庭訊、偵查內容狂公開的,

雖說有真有假,

對比這案,黨檢態度差真多。

ninidogs wrote:
Ractop...(恕刪)




不然你要請假到退休嗎?
suyasei wrote:
Ractop...(恕刪)



辦詐騙有那麼認真嗎??

台灣搞笑的法院制度

是怎樣

地方法院認為高院的意思是

保釋金太低要提高

乾脆直接收紅包不是比較爽

笑死


這案就政治案啊!
1. 一開始羈押就已經不正常:正常下只有實體罪證已經找到,比如現行犯或錢在哪裡都已找到且時間地點也確定才會做-因起訴書必須要有實體證據才能在起訴書寫出實體罪證! 因不確定後面能否找的到(正常會像鄭文燦那像錢.時間.地點.人全有-而鄭案在檢察官在全都有下提搜索,卻11次都不准搜=桃檢那法官...很怪)
-->柯案一開始在實體證據全都沒有下,檢察官居然提羈押這點已經很怪,法官還同意更怪!
(全世界只要是正常的法治國家,這狀況都是完全不可能會同意押人,但.....! 只能說台灣已不是法治國家)

2.1500的excel? 說偵查不公開且又提查不到有洩漏?但最終還真的有excel 1500? 那媒體怎知?
說沒洩漏???? 難不成三太子託夢媒體? 擺明北檢內查只是隨便應付!
(到最終還是整個沒東西且還亂兜亂掰..純屬臆測無實體...^%&&)

3.整個起訴書根本就在搞笑(這檢察官水準與心態....%$^$)!
A.210萬走正常政治獻金管道,無論其他任何原因-1.錢是到民眾黨,不是個人,2.捐款路徑也是正常合法!
(若這樣算違法.....所以有人支持賴而捐民進黨全部也要算賄款? 這檢察官真的懂或有唸過法律?)
B.民眾黨小物到木可賣而錢進木可算違法? 民眾黨自己賣而錢直接進民眾黨或許才有爭議吧!
政黨不是營利事業,理應不會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當然也不會在營業登記範圍有商品貿易...項目核可!
理應也不能直接賣東西獲利進黨帳戶=要賣只能委託第三方而再依照雙方合法合約內容把帳入進民眾黨戶!
C.至於1500,更離譜到簡直讓人感到台灣沒有法治! 不知道實體現金在哪,也不知道實際時間,人...而只有人提錢且時間還不對! 這樣算賄款? 那全台灣只要有人領錢而檢察官*自己*認為有關,不就能把全台灣任何一個人也都收押?
-反正什麼實體都不需要,只要他認為就算? 那還要法律,法官,偵查,查證..幹嘛?

整個感覺就是一開始就想故意要關人(檢察官跟法官兩個都很怪),總之感覺像一開始就想先關人然後再找證據,
而查完卻沒找到證據,但人已經押且還延押=不硬起訴會完蛋,因最終不起訴,那一開始的押不就等於非法羈押?
而提押跟同意押的檢察官跟法官不就,.....$%^%! 所以檢察官就算亂掰也一定會亂寫個起訴書硬提起訴,
不然沒法脫身!

至於高院法官....法官升遷要只靠公正判案而沒有關係,在台灣司法得升遷體制上難度很高喔!
(可查查法官升遷制度要經過哪些程序跟哪些人同意)

基本上一開始在沒實體證據就押,幾乎絕大部分都有問題! (因起訴會有問題,除非...套好)
正常在押時,除了偵查是起訴書也同步開始草擬,在沒實體下怎擬?
故正常會至少在已有一項實體證據資料下才會押人,然後再找看有無其他,其他沒找到至少還有一開始那一項罪!

但柯案到起訴...居然還都只是推測且高額交保還電子腳鐐?? ....
電子腳鐐是性侵犯或殺人犯才會戴的吧,到現在有哪個就算提的圖利罪有人戴過? 貪汙有人戴過?
況且都還沒找到錢! 交保是要天天定時警局報到,且不定時警察會電話本人聯絡且可去巡!

搞到戴那東西,這檢察官跟法官跟司法.......真的.....太扯到爆!

若是在歐美發生,政府鐵被告死跟賠死...! 感覺整個法治倒退像是獨裁統治或跟大陸整個一樣!
媒體/網路:黨媒/網軍為主=跟大陸超像
政治人物辦案不看證據=也跟大陸一樣
關照同黨或自己人=大陸不是也差不多

ps.感覺是否檢察官跟法官是不是該測謊? 看有無高層要求或政治,升遷利益交換??
VincentLu1021

其他不說, B點就有問題, 這跟黨營事業有何不同? 一個肖像權由柯賣給木可, 民眾黨或其他人要用還要花錢跟木可買授權,柯個人再跟木可拿授權金?? 這不是妥妥的進個人口袋? 那一個候選人會這樣做?

2024-12-30 8:36
ming-543

你太認真囉 !! 蟾蜍看不懂的

2024-12-30 8:54
ufal0071 wrote:
整個感覺就是一開始就想故意要關人(檢察官跟法官兩個都很怪),總之感覺像一開始就想先關人然後再找證據,
而查完卻沒找到證據,但人已經押且還延押=不硬起訴會完蛋,因最終不起訴,那一開始的押不就等於非法羈押?
而提押跟同意押的檢察官跟法官不就,.....$%^%! 所以檢察官就算亂掰也一定會亂寫個起訴書硬提起訴,
不然沒法脫身!

股歌承辦檢察官的背景(包括家世),不意外
台北地檢署開設「端股」偵辦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採取團隊合作模式,由忠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率領檢察官林俊言、黃琬珺、郭建鈺、姜長志、唐仲慶、黃則儒、陳玟瑾共同偵辦。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Ractopamine wrote:
快訊/柯文哲7000萬交保+「電子腳鐐」!二次羈押庭裁定曝光

柯的官司是跑不掉, 我猜能還有其他證據, 與其他多案將開始偵辦..
VincentLu1021

等最後判決書出來吧.

2024-12-30 8:37
品茗

VincentLu1021 我是很期待法官怎麼判,畢竟沒有收錢的人事物,這怎麼構成犯罪?

2024-12-30 9:28
扁:
現在開始抖跟尿
還來得及…………
suyasei

柯自作自受,當年幫阿扁症狀背書有柯一份。

2024-12-30 4:32
CLA45 AMG wrote:
太扯,涉案金額這麼大...(恕刪)


Excel和照片勞力士

那個可信度高啊


佩琪不也是證人? 柯屁回到家要如何過日子? 佩琪是否要被趕出家門,另尋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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