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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應該要死刑!

連摔死自己母親的兇手都不一定死刑了
台灣法官應是忙著維護性侵犯的人權
謝謝民進黨德政

台中 松姓「淫狼棒球教練」17歲黑歷史
這也一併處裡

Ractopamine wrote:
這種應該要死刑!不然...(恕刪)
Albert 厄博特 wrote:
台中 松姓「...(恕刪)



通通死刑
物理閹割
天天鞭刑
在民進黨政府治下

殺人不論理由人數,都可以實質免死了,法官死刑判決像廢紙一樣

何況是強姦

台灣已經被民進黨政府逐步塑造為犯罪者的天堂啊
支持 垃圾害死人

就該死刑
Ractopamine wrote:這種應該要死刑!不然...(恕刪)

我一向主張廢死!!





犯人應該每10天鞭刑5下.
鞭到他自己尋死的時候.
Ractopamine wrote:
麥當勞性侵案「惡狼長相曝」!身材壯碩...性侵少女「無數次」



>>身材壯碩...性侵少女「無數次」
下標題的數學真好,
怎不下地獄去數?
wasiwawa wrote:
Ractop...(恕刪)


先物理閹割
切蛋蛋
可惜黨的大法官

已經對死刑做出判決

台灣再難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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