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二輪完全沒用就算二輪總統得到50%他國會可能又不是最大黨又不跟小黨合作然後跳針沒用的8席,把自己搞的跟0席一樣還不是一樣用國會少數加三流行政院長亂搞只有立院投票選出行政院長才有用啦人家法國是會選擇最大黨當閣揆左右共治某國執政黨總統只會隨便選而已
看來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似乎也是寫的模模糊糊,充滿了各種解釋空間。以現在的大法官生態就別指望了吧!不過也不是不能提,只是不用現在提,最好能夠在下次總統選舉之前能夠得到釋憲結果的時間段提出來,這樣子可以讓人民看到這些大法官以及執政黨的嘴臉。太早提出來,最後選民都忘記結果,並不能夠改變任何選舉的結果。
煉鐵衣 wrote:未來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改二輪投票? 由此看出。這就是假民主。真的好,那為什麼只總統這麼選?縣市長呢?立委議員?村里長??假民主,就是把對自己有利方式合理化。就問你,這麼棒的民主選舉方式,你美國爸爸為什麼不用?
煉鐵衣 wrote:這樣子選舉 是不是可以確保 這個政黨才是 最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狀況?贏也堂堂正正 輸也不用找理由?民主就是票多的人贏 如果真的會贏的人 應該也會支持這種方法? 支持呀,但是現實殘酷的問題是,修這個會和憲法條文牴觸,得要修憲,目前修憲即使朝野各黨都同意,甚至民意都支持,還是會死在公民複決門檻超級高的條件下。看看18歲公民權的例子,回頭想想,大選改制有可能修憲成功嗎?修憲門檻規定在憲法內,根本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