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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實質廢死了吧?!

台灣未來堪憂
感覺一切都是政治計算,等到犯罪率飆升,嚴重案件不斷上演的時候,再配合上網軍效果,主打司法改革,又可以再騙選票。
66JOE wrote:
以往有人渣嗆法官在台灣殺2-3人不會死刑結果他驗證成功了,證實2-3個還不會死,現在是要人渣們繼續考驗法官到底要殺幾個才會判死槍斃嗎?

相信不久的將來,
這句話 "在台灣殺兩三個人不會死刑", 會變成 "在台灣殺四五個人也不會死刑"~!
tea_king wrote:
都以殺人罪起訴了,那就表示一定有一個人以上死亡。(還排除了過失致死的案件)

109年~113年8月殺人罪件數合計7676件,起訴了2582件。

結果:起訴2582件,才一個人判死刑,那還要更加嚴謹?!

那現在台灣和廢死有什麼兩樣?!

一年一千多件殺人案起訴也有500~600件,卻沒有人判死?!


不要懷疑民進黨

台灣人請保重

tea_king wrote:
先打一個問號。今天看...(恕刪)


這就跟台獨一樣啊
以前光明正大喊
現在是偷偷摸摸做
tea_king wrote:先打一個問號。今天看...(恕刪)

以現在的門檻來說確實困難,所以死刑執行只會很不容易
先不論誰有理誰沒理,但台灣死刑支持度很高
確實這樣引起很多人反彈
當年 曾文欽 名言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
看來不但不會判死 , 殺一二十個人可能也不會判死了

司法已經被丟進垃圾桶
私法正義的日子正式來臨
「地方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一人獨任或三人合議行之(死刑案只能三人)。 高等法院審理案件,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 最高法院審理案件,以法官五人合議行之。」

3+3+5 = 11名法官 都要堅決贊成死刑
一個反對都是死不了
(這還不包含地方、高等、最高審判後,若有正當原因
皆可以申請再審 與 法官迴避等新一輪的審理法官)

即使這11名法官全部贊成
死刑犯還有非常上訴或憲法法庭

但目前憲法法庭沒公佈要幾名大法官同意才能死刑
一般來講是8名以上同意才行
如果是一致決就要15名大法官都同意才能判死

但以上的11名+15名=26名同時同意處死刑還不夠
因為還要法務部部長願意簽執行才能「實質死刑」
法務部長在不違憲情況下,要技術性拖延簽字,招式實在太多了
畢竟執政黨就是不管民意的廢死
爛透了
大法官最新宣判等於「實質廢除死刑」,罪犯大可利用重重門檻躲避死刑,以下告訴大家,殺人犯如何躲避死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BWEm1E69aM
當法律無法給當事者帶來正義。那麼私刑就是一種高尚且正當的行為-福爾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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