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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的4300萬商辦買方是陳佩琪 這是不是不太妙 ?

tommy_kang wrote:
我好像聽到吳淑珍的笑...(恕刪)
KP如果一切都是公正、公開,那就沒啥事,KP一開始就說,這是父母疼愛小孩、老公疼愛老婆,買幾千萬辦公室、上億豪宅贈送怎麼了 ? 我家就是有錢,不必裝窮,大家也只能說,真是好野人...

聽說連TMD都沒幾人知道,這間辦公室其實不是KP在名下,而是PEGGY的個人私產,跟TMD沒任何關係,這下妙了,既然沒關係,那TMD還有甚麼立場來針對這間辦公室發言 ?
過期無效

還計較這種小事? 論文門明明是蔡學生時代私人問題 為何公器私用在總統府由發言人來回應?學生時代的事 發言人怎會知?還不是要去問本人

2024-09-13 13:11
北漂彰化人

你說到重點了,前面的柯粉們只好圍著贈與稅打轉

2024-09-13 14:00
nwcs wrote:
是PEGGY的個人私產

???

台灣婚後採用夫妻共有財產制,
除非有特殊協議,否則婚後購買的房屋,
不管是登記在丈夫還是妻子名下,都是共有財產。



雖然我是木可黑
看塔綠班和墨綠白互咬是蠻好笑的
但常識性的東西,還是要有吧
cust123456789

我也討厭的柯文哲,但是他真的被關的莫名奇妙。

2024-09-13 13:38
nwcs wrote:
樓上一堆人都是在挖坑給KP跳 ?
KP有依法在30日之內申報的話,檢調今天也不會還咬著不放了

Google到的 :

夫妻間現金贈與需要申報嗎?是申報完才可去銀行辦理嗎?茲說明如下: 1、 有關夫妻間現金贈與,應提示雙方付款資金流程,得自匯款之日起30日內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另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人贈與當年度贈與總額。 2、 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請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沒申報也要被抓去羈押嗎?

>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除補徵稅款外,還要按核定的應納稅額處2倍以下的罰款。
>但是核定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萬元以下者,就可以不罰,
>如果在沒有經人檢舉及沒有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人員進行調查之前,自動提出補報的話,
>除了補徵贈與稅款外,還要就補繳的贈與稅加計利息,一起徵收,但不必受到罰款的處分。

0*(1+2)=0
夫妻互贈免贈與稅

但是放陳佩琪名下變私產
她沒有民眾黨的任何職位
阿北唬爛的監督力道在哪?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含夫妻是選上才有
沒選上公職的時候如何監督
shadowjon wrote:
???台灣婚後採用夫...(恕刪)
樓上幾位,可能弄錯重點了,金流不是最夯的話題 ?

本樓重點在現金的來源和運用,不在購買後的不動產,夫妻要怎麼分財產。

講白一點,如果沒申報,檢調難道不會夢到,這可能是KP洗錢洗到老婆、孩子名下的一種手法 ? 如果沒問題,為何不依法申報 ? 你不報照檢調尿性,難道不會想太多 ?
nwcs wrote:
樓上幾位,可能弄錯重點了,金流不是最夯的話題 ?

本樓重點在現金的來源和運用,不在購買後的不動產,夫妻要怎麼分財產。

講白一點,如果沒申報,檢調難道不會夢到,這可能是KP洗錢洗到老婆、孩子名下的一種手法 ?


你知不知道什麼是洗錢?
有誰會笨到洗錢直接洗到自己老婆(夫妻還財產共有)或兒女名下?
那陳致中和吳淑珍何必花大錢在海外成立多個公司和帳戶
不默而生 wrote:
那陳致中和吳淑珍何必花大錢在海外成立多個公司和帳戶


還是可以講成這樣啊

泣新聞:柯文哲太邪惡了都洗到兒女妻子名下
Lightwave18 wrote:
泣新聞:柯文哲太邪惡了都洗到兒女妻子名下


台灣騙子多是因為傻子更多
樓主一定是單身漢,連夫妻財產共有都不知道
還是要碎嘴一句,用夫妻共有財產來辯護的,既然KP可以直接把這間辦公室給TMD用,那PEGG不是上會睡不著,怕KP哪天頭一熱,直接把夫、婦名下的哪間不動直接就給捐了 ?
如果這間是KP可以一人直接做主,那登記在別人名下的用意是 ? 給老婆的虛榮心加點光彩 ?
這個貓逆點實在太多,我是細思極恐,KP,你要加油啊
GeordieSan

人家臉皮都不要了,直到現在連「捐回」黨部都不願出口,小草高興就好哩。

2024-09-1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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