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利構成要件,必須「明知違背法令」+「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所以...
外部專家會議:840%這個方法似乎可行,最後決行還是要主管單位決定。
我們只有建議權,沒行政權,沒收賄。我們沒有圖利。
法制局:有違法疑慮。
副市長:有違法疑慮,所以我沒蓋章,沒收賄。
我要上簽,由上面決定。我沒圖利
市長:副主官上簽,我不知道有沒有違法啊
(我想這個是這樣子啦,法院是說我沒有這方面的專業喔。)。
我們還是要有SOP啦,要相信專業啊。
所以我蓋章了,我沒收賄,我沒圖利。
副主官:上面簽下來了,那就動吧...。
廠商:喔喔,840%下來了是嗎? 那我只好被動接受喔。
法院:840%這個案子,有違背法令情事,有不法利益事實,犯行重大。
因涉案人員有蓋章的人不知情此案違法;
知情此案違法的人,都沒蓋章;
外部專家只是善意建議。
全員無罪釋放。退庭!!
小民陳情:都更案的容積是否能提高?
市長專訪:這樣子我可能會有圖利的問題耶...(設計對白)。
「我覺得我們台北市民有一個觀念要改掉,都更不能想說一坪換一坪,然後不用出錢、還附贈車位,興建的三年期間還幫你付房租,哪有那麼好的事?」(by 某偉人)
第3次用印:彭振聲代表柯蓋下關鍵印章
不過北市府法務局在2021年3月間的會議中警告,都委會的職掌並不包含創設容積獎勵制度,僅有建議之權力,因京華城重建案並不合法,但卻在後續的會議中遭忽略,而都委會在同年9月的會議中,正式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都發局將公文上呈後,彭振聲於10月20日代表柯文哲蓋下了關鍵印章,正式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暴增為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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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會有說彭不敢簽,上呈給柯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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