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的大樓梯 wrote:有合約=沒違法嗎?應曉薇如果跟沈慶京簽約,聊天一次100萬聊45次是不是就可以合法收4500萬??? 這網路上傻子還真不少...當然是如此呀...你去找律師談話一小時100萬..45小時4千5百萬...律師這是合法收入..諮詢費..顧問費..本來就是合法收入...只要有繳稅...當然是合法收入....違了哪條法??我有錢要送給某一個人可以嗎??可以呀...繳稅就行...這有甚麼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