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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給死者的人權:死刑的價值-日本名律師岡村勲,從廢死到挺死的歷程

廢駛沽名釣譽,完全無視社會聲浪。

應該捍衛被害人權益。!

鐵牛CEO
wrote:
版子不是打在自己身上...(恕刪)


+1
台灣的廢死團體的家屬還未有人被殺?
dgame

其中 帶頭的都是因死亡者而獲得"政治利益"的;我可沒說某立委...

2024-07-19 11:26
MYCCT wrote: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恕刪)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欽欽欽 wrote:
台灣的廢死團體的家屬還未有人被殺?

有啦!
小燈泡....
可惜他卻有個冷血無情,
滿腦不知裝了啥貨的母親...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廢死就是矯情,癈死有市場,代表呆丸郎都矯情
法官不要自作主張決定殺人犯是否可教化
應該判給上帝來教化

廢除死刑,明顯是有利於權貴勢力的法律規則。
只是很多老百姓不察覺而已。

當他(自己或找人)殺你,
比你殺他更容易的時候,
廢除死刑,
就是有利於他。
nwcs wrote:
岡村勲


網路上說 岡村勲 是廢死律師的言論 幾乎都被訂正了

日本廢死也跟台灣一樣 只是法官不判死 死刑還是存在的

岡村勲 嚴格來說不能算挺死 應該說是挺受害者

「想要申請閱覽庭審記錄,卻被拒絕了。」
「因為拿不到庭審記錄,上訴的訴狀還是看著報紙寫的。」
「想帶著妻女的遺照進入旁聽席,卻被阻擋在庭外。還是檢察官說情後,法院才勉強同意。還得在照片上蓋著布才能入席。」

文章來源:重大歷史懸疑案件調查辦公室(https://ohsir.tw/4797/)版權所有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CogChern

足以判到死刑的犯罪的被害者,基本上都是已經死了。挺的應該要說是被害者親屬吧?

2024-07-19 11:07
這個問題很簡單有甚麼好吵的
就雙軌制啊
加入廢死聯盟的,家人受害一律按照廢死理念宣判。
不加入的就按照原來處理方式,殺人償命。
每個人都無權替其他受害者決定,但是可以替自己決定
兩全其美
天才
mark0826

同意,在庭審前先叫被害人家屬簽,是同意廢死的還是不同意的,這很公平啊,想要大愛放過歹徒的,其他人也不用叫,這是被害人自己的決定。

2024-07-19 10:45
CogChern

然後最後統計結果:被害人家屬絕大多數都不同意廢死 >> 不同意廢死的人容易被殺害[點點點][冷][這我不行]

2024-07-19 11:09
雖然應該要說R.I.P
但此刻我真只想說活該
願所有廢死團體都享有相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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