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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保障人民有罷免權利, 但被罷免後的人, 因法律又能繼續從政, 這算違背憲法罷免的意義嗎?

linyichun wrote:
笑死~~他被罷免市長...(恕刪)

沒有的東西,無法體現
一堆沒選上的照樣可以當肥貓吃公糧
肯定也違反憲法選舉的意義了
你是認真問嗎,韓國瑜被高雄人罷免,因為高雄人不認同他,所以罷免他,這沒問題

但為何高雄人罷免韓國瑜後,就不能再從事政治工作,憲法都保障有前科的人都能參選

罷免也就是該地區的人不認同,難道全台也都跟著不認同
褫奪公權懂嗎?
離婚後不能再婚?
神經病的題目啊,還扯憲法!真驚~~~~
被罷免很可能是在這裡做的不好,讓選民失望了。
但是被罷免者並沒有犯罪行為被剝奪參選的政治權利,當然有權利可以在以後的選舉中參選 爭取支持。

至於韓國瑜,個人認為他選里長都未必選的上,最多只能選議員,綠營的票他是一點都爭取不到,中間選民在他高雄市長任內跑去參選總統,這種言而無信的 作為,大概也沒票了,藍營部分比較淺藍一點的也對他言而無信的作為不太能容忍,除了一些深藍的韓粉還支持他,他哪裡還有票啦!還有這些韓粉,經過了這幾年的冷靜思考,相信又流失了不少。
Hamata

台北市 有 456 里, 新北市 有 1032 里, 桃園市有 504 里, 有這麼多的位置.[笑]

2024-06-12 15:20
JOB HO

不懂上面的列出那麼多的里,是想表示什麼意思?是想說里很多,韓國瑜就選得上嗎?

2024-06-12 15:34
會問這種問題,就是沒有法理觀念
應該修法剝奪投票權!
補修國民義務教育,過了再還給他!
allen_yeh

智商怎麼能補充呢????智商不足大概也應該不能投票了阿

2024-06-12 14:48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應考試、服公職

只有司法權有權力剝奪公民權,人民本身沒有

罷免是免除被罷免者的職務,不是剝奪他的參政權…

憲法大家都可以查,不要張口就胡說八道
歪理真多在崩潰什麼
godsped wrote:
憲法保障人民有罷免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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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又不是被裭奪公權為什麼不能繼續從政??
個人感覺樓主很缺乏民主跟法治素養
不然你可以向黨中央建議修法
讓被罷免的人 下場更慘一點
這樣你心情應該會好點吧
JINDERLANDOFFICE

缺的不是民主跟法治素養,是腦子。

2024-06-12 14:36
bcmpxij

JINDERLANDOFFICE [讚][讚]

2024-06-1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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