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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嗆:「藍白47、48條查水表條款過了」嗆:任何人都可能被問話

allen_yeh wrote:
你跟 全民連署 都貼...(恕刪)

全民連署113.5.22被關閉帳號了

但請不要擔心

馬上用新帳號穢土轉生
品茗

我在想這帳號都只會PO文,不知道什麼時候關閉 [挖鼻孔]

2024-05-22 11:39
沒有任何人,只有關係人

還有民進黨罰的比較狠

還沒有給民眾訴願的權利


0alpha

惡意造謠的謊言逐漸被拆解了,真是全黨上下各個皆天良泯盡。

2024-05-22 15:56
50萬 超思 雞蛋
有為者亦若是

ebola01 wrote:
黃捷嗆:任何人都可能被問話


條文明明就是"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沒有涉及弊案關你我屁事,什麼叫做任何人?

比如疫苗採購調查,會叫路人甲準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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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為總統制國家,在三權分立之下,國會並無質詢權。美國國會有調查事實之權力,其所發出傳票效力,獲得最高法院承認。參、眾兩院委員會可行使聽證制度(public hearing),具有輔助性權力(auxiliary power)及強制性質。美國國會行使調查聽證權,實務上為執行傳喚以取得文件或證言,可採取之強制措施包括行使「藐視懲罰權」、移請法院依「藐視國會罪」(contempt of Congress)裁判,得科100美元至10萬美元之罰金,並處1個月以上12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倘有偽造文書或證詞不實之情事,得以偽證罪起訴,使不合作之證人受到法律制裁,就國會聽證程序與效果而言,具有司法性及強制性。
綠蟑搞國安法的時候.有想過人民隱私嗎
綠蟑就是行政院擴權的始作俑者
立法院不是只有藍白立委,民進黨自己也51席,照你邏輯他們不也是想查誰就查誰?

怎麼藍白選民不怕查,就塔綠斑怕被查?這裡面的貓膩有腦的都懂~

再說提案條文與說明寫的明明白白"受罰鍰處分者,應給予其救濟之管道。"

"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難道行政法院也是藍白立委開的?立委沒事會去處罰一般人來給自己被法院認證濫權?

其實以你們這些不斷用不實言論抹黑依立法程序訂定的國家法律,散布不實之事使公眾產生畏懼依前二年標準早就應該用社維法法辦才對!

只是這些言論是跪舔當權者跟當權者站在一起才能這樣有似無恐!
立院擴權濫權變衙門,又說立院會變成「人大」,
【衙門VS人大→立法局】、【擴權濫權VS毫無權力(橡皮圖章)】
是完全相反的概念,大家都沒發現嗎?完全沒邏輯!
nicewawa

可以栽贓抹黑,欺世盜名就好,支持者不是收錢辦事,就是被洗腦的,誰在管邏輯[大笑]

2024-05-22 12:16
qinin

立院變人大…那不就代表賴清德=習近平?[笑]

2024-05-22 12:26
哇,哪天被叫去國會問話,我一定感恩戴德覺得自己三生有幸欸
ebola01 wrote:
黃捷嗆「藍白47、48...(恕刪)


因為…



不就在野黨才會怕查水表
執政黨到底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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