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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之死/女社工日誌狂提「男童會罵髒話」 親友轟滿口謊言:不知反省到如此地步

chihung1105 wrote:
所謂的公平正義不是你決定的,而惡不惡是法官依證據判決,


現在有國民法官囉
chihung1105

所以國民法官也是法官啊!又不是平民身分。

2024-03-15 13:42
chihung1105 wrote:
三、 #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 #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謾罵者不就是根本不知道是否含有這些理由,就一通謾罵帶風向?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hotpig01 wrote:
過失致死最多判5年
而且我個人認為根本不成立

黑啊~01一堆罵台灣法律太輕的,都不知道跑那去了

造成一個小孩被虐致死,即使是間接、幫兇,都應該輕輕的判下去,因為人犬最大,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你可以認為不成立,卻不能接受,別人認為成立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ipqc1978

因為不是發生在自己親朋好友身上,所以能當聖人

2024-03-15 13:08
這世界需要公平正義 wrote:
剴剴之死/女社工日誌...(恕刪)

怎麼偵查不公開呢?
這小孩在前保母那邊照顧時才多大?最好是就會罵髒話。
hotpig01 wrote:
版主一直發文想抺黑這位社工
看來也不是好東西
你叫人家社工該死
過失致死最多判5年
而且我個人認為根本不成立
再來只剩下書面登載不實
這個罪更輕了
我就問你她那一點該死
你好好的跟01網友說明
不要再貼新聞
自己寫一點東西出來~...(恕刪)



社工是第一線,而且是有領薪水的,
雖然一個社工得負責10幾個兒童,
但一天拜訪一個就好,一個小孩平均一個月也可以被訪視1-2次,
但她卻怠忽職守,造假資料,致使發生無法挽回的遺憾,
你說她不該被譴責嗎?這是她的工作,她愧對這份薪水。
至於制度的改善,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chihung1105 wrote:
所謂的偵查不公開就是個笑話
事件還在調查中就一直放消息出來
如此挑動民眾情緒目的為何? ...(恕刪)


所謂辦案人員違法洩漏偵查中案件帶風向,讓一些立場偏頗卻自以為公平正義的鄉民隨之起舞放大社工有罪的聲音
finepupil

盲聽盲從新聞叫人性?[安慰]

2024-03-15 13:01
如果
如果爸媽不要入獄
如果不要付不起前保母費用
如果前保母不收費用
如果前保母提早收養
如果政府有完善的保母檢核機制
如果隔壁鄰居有通報113
如果。。。
最重要的,如果現在這個保母不要虐待小孩

雪崩,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系統壞了就修系統,女社工有錯,但是系統性的錯更需要重視
殺人者是誰?搞糊塗了。
莫忘鳳梨之友高雄刺青師指控保母害死11個月大女嬰的社會案件。
最後是死毒蟲害死小朋友。

現在一直帶風向、放真假難辨的消息的人心態也很可議。
希望將來真相一一釐清之後網友也能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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