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阿,兒福聯盟於晚間開始刪除google地圖的評論了(當然也可能是GM系統自己刪的)因為很不爽,所以我又給了一次一星評價。各位知道為什麼該組織的吉祥物,是一個滿身血紅的小孩「心仔」,和一個只有拳頭是血紅的大人「泡福」嗎?我怕被告,還留給各位揣摩吧!
一歲的兒童是沒有任何自我保護能力的虐死兒童的真是罪大惡極,人神共憤,萬夫所指但是全台灣的人都知道在台灣不管殺幾個人,都不會判死刑的這些虐死孩童的不但不會判死刑只要拿個"情緒失控,暫時失去行為能力,可教化"當作擋箭牌法官還會輕判它們捏!
INNOCE wrote:可教化...(恕刪) 可教化那不就代表教育失敗?Civilizable 可教化1. capable of being brought out of savagery or barbarism into a state characteristic of civilization 能夠從野蠻或原始狀態轉化為文明特徵的狀態2. capable of being refined, educated, or enlightened 能夠被精煉、教育或啟發何身被教化?何心被教化?為神經編碼編程?
fujinla_001 wrote:這個社工要追究責任保...(恕刪) 關鍵不在社工關鍵在於誰讓兒福聯盟決定那個保母可以照顧小孩原本小孩在合法的保母照顧下,原保母甚至想出養小孩卻被拒絕兒福聯盟拒絕原保母的申請,將小孩轉給自己合作的保母如果,今天調查後確認後面接手的保母是虐童兇手,那麼...為何兒福聯盟把這樣的保母納為合作伙伴?美國一直以兒童福利作為執法的優先,但是從很多案例來看,常常出現政府單位自以為是的認為對孩子好,以至於剝奪親子關係我們在台灣的兒福福利政策有沒有重蹈美國這種制度至上的缺陷?這才是這次案件的問題癥結點!不要把問題、責任推在志工身上你把小孩丟到獸籠內,卻責怪志工沒有監視籠內的猛獸是不是有對小孩出手攻擊!!?
JasonQ wrote:關鍵不在社工關鍵在於...(恕刪) 你說的是另一個層面那是兒福聯盟該死,自己要去面對但出來混就要對自己工作負責沒有什麼工作是不辛苦的他有疏失,而且是人命的問題所以該負責為什麼他沒有仔細檢查孩子狀況保母乎弄一下就過去一個孩子要被搞成這樣傷痕累累最好是氣色跟臉色會正常這個負責社工幹什麼吃的?就是這樣少在哪裡說社工工作量怎麼樣我剛進入職場時還曾經三個月沒放過假自己跑去公司加班哩!辛苦嫌辛苦就滾要幹就認真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