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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跟林右昌沒關係?

myron0319 wrote:
有個基隆綠議員一直在...(恕刪)


相比綠營做事的過往作風,算很低調了
ohmoto_tw wrote:
基隆東岸商場爆出產權...(恕刪)


有沒關係不好說,但派警察強行破門、點交的是基隆市政府,如果合約有問題,基隆市府大可不執行

NET出示產權證明,基隆市政府,連產權都搞不清楚,就強行點交,這個鍋,只能市府背

其中一方已經上法院打官司,不等判決,就用這麼粗暴的方式,除非有一定把握,萬一要是輸了,市府還是得自己收爛攤
wonderzero2 wrote:
必須了解基隆東岸商場 使用哪個OT合約
你才可以說。整座東岸商場就變成一定永遠要給NET經營。
(現在有點變成 地上權)

蓋1到地下停車場 屬於政府的,蓋2到4樓 屬於NET (備註 :建築物的所有權 屬於NET)

一般來說:在政府的土地上蓋私人的建築最好會給過,XOT合約 下才給蓋 私人的建築。

未出事時是 市府和大日以,XOT合約 蓋的,等XOT合約 約滿 2~4樓 屬於政府的。

現在問題是出事時是 ,2~4樓屬於NET,NETˉ最大敗筆 就是沒有跟市府 簽合約,不過依據 建築法 規定 2~4樓屬於NET,在法院沒有判出來前,市府強制點交 這叫市府違法 ...(恕刪)


內行的,即使強制點交也該由司法機關進行,不是行政機關,光這點法律責任卸不掉,不是媒體網軍帶風向就可以混過去
NET跟二房東大日簽約蓋商場

二房東大日的房客NET哪來的產權




NET陸續向地院及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及假處分聲請
之前向基隆地院聲請民事假處分,去年11月30日開庭時,
法官曾當庭說,這是NET提出的第三次聲請,前兩次都駁回了,
要NET補充聲請的必要性何在;
後來NET在今年1月8日把這個聲請撤回。
ueibobo wrote:
NET出示產權證明...(恕刪)

NET 的證明在哪裡?
他最新拿出的地籍謄本也只是上面沒標注2-4樓的產權是市政府的
但是沒寫是市政府的也無法證明是他的啊
附屬建物或違建也不一定要寫在地籍謄本上吧

還是塔綠班的想法是:沒寫是你的,就是我的?
四臂伏魔

房屋之建造係以真正出資者為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與該房屋行政名義上起造之人無關。該不會連查資料也不會吧!

2024-02-21 21:09
ueibobo wrote:
有沒關係不好說,但派...(恕刪)


問題是,NET出示了啥產權證明?

別忘了,目前NET對大日發起的訴訟,還在要求以實際出資人作為產權持有的判決....八字都還沒一撇,哪來的產權證明?

而基隆市政府目前透過委任律師拿出的合約上面明確記載大日無條件轉移二樓以上產權給市府

姑且不論NET與大日之間的官司判決如何

但是NET當初也配合市府的要求簽署大日協力廠商的聲明書,向市府表達自己是大日與市府OT計畫的合作廠商之一罷了

況且,NET在參與這次投標前就應該主張產權爭議並透過假扣押方式阻止投標

怎麼會參與投標失利以後才想起要用訴訟拿回自己的權利?
wonderzero2 wrote:
必須了解基隆東岸商場...(恕刪)


這部分還蠻有趣的,
net把原屬於基隆市政府所有的1樓拆了,
出資改建或新建1~4樓,
建完之後主張1樓是基隆市政府的,2~4樓是net的,
然1~4樓是由net出資一起興建的,
為何net不認為自己擁有1樓的所有權?
lluytre

捷運共構宅是開發商與土地所有權人捷運局(政府)共同開發 , NET幾時跟基隆市政府共同開發了 ?

2024-02-19 8:24
lovejerry999

我當然知道T的涵意是什麼,只是覺得NET的說法有點奇怪,對於一個契約,確有二個完全不同的解讀方式,非常神奇。

2024-02-19 8:55
林右昌有沒有問題不知道。

但若有問題,謝國樑不是應該早就要拿出來自證清白了嗎?
mourningtw

不是應該NET要找林右昌作證自己是得到他承諾才去蓋的嗎,當初前市長還風光上新聞耶,現在不用出來講話?

2024-02-18 17:39
尼魯尼魯 wrote:
林右昌有沒有問題不知...(恕刪)


謝國樑要拿林右昌來自證啥清白?
https://youtu.be/ia4-UDbPr2w?si=Mpb0b8nQtEzO0g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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