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newbie wrote:
你是認真的?如果事後清點票數跟正字的數量不一樣,
你要相信誰?相信事後清點的數目?
那還一張一張登記幹嘛?直接整票不就好了?
當然不可以不一樣。如果好好點,也不可能不一樣。
不一樣就是嚴重疏失,有人搞鬼了。
選票離開選票箱那一刻就要登記好,
因為之後就可能被更改。
看來你不懂開票為什麼要這樣設計,
也搞不懂大家對選務疏失有多感冒。
不要再如果了。
你有疑問就拿著證據直接去提告選舉無效,
一直用假設性的問題來加強作票的論述。現在已經有25個人被移送,你要真有證據就提出來。
法院講的是證據不是"如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