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憶秋風 wrote:https://www...(恕刪) 八席的政黨去要求人家提具體承諾?頭腦壞去才會這樣...我要是國民黨,只要跟民進黨合作,那就是政敵,下次選戰就可以劃入執政黨那邊,我要是民進黨,只要跟國民黨合作,那就是政敵,下是選戰就可以劃入在野黨那邊,總之,不需要跟民眾黨合作,因為代價肯定比跟國民黨或者比跟民進黨協商高,兩黨政治,對國民兩黨才是最有利的方向。
heinzvon wrote:所以到時候民眾黨若是認為兩黨承諾不夠具體,就三黨自己選自己的 就算是這樣,肯定有人跑票...藍營52+高金=53綠營51+陳超=52白營8票都投自己?真這樣那立院正副龍頭就都是藍營的...你認為33會讓這種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