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說 wrote:
1952年,中日和約規定,臺灣及澎湖之居民應認為是"中國"籍。
日本將台灣主權歸還中國
就此成為中國的一部份
從未台獨建國
後來日本與ROC斷交
那是因為日本承認中國共產黨的PRC是中國合法政府
中國臺灣省的正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
就這麼簡單
民進黨還有台灣獨黨綱咧
意思就是台灣不是主權國家
哪來的台灣國
作夢夢到?
民進黨騙吃騙喝了八年
說好將台獨公投還權於民
事實證明跟放屁一樣
綠營不敢向民進黨爭取
那就永遠沒有台灣國
按照民進黨主流論述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簡稱 「China Taiwan / 中国台湾省」
Republic of China❌
China Taiwan / 中国台湾省❤️


我來說說 wrote:
中華民國,是中華民國"這個國名"治理"台灣地區"的國家。
中華民國治理台灣,但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鄭博守:
【台灣光復時是否經過住民自決】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343121962371204&id=10000020240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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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有,雖然沒有做得很徹底,但當年是有讓台灣人一個一個做公民宣誓的。因為台灣的第一屆選舉需要宣誓成為公民者才有被選舉與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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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鄉鎮組織暫行條例所規定而需宣誓:
凡縣公民應赴本鄉、鎮所舉行宣誓,經登記後,有依本條例及其他法令所定,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
縣公民宣誓後,經鄉鎮公所登記於公民宣誓名冊,連同誓詞,彙呈縣政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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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詞
『某某某誓以至誠,奉行三民主義,擁護國民政府,服從最高統帥,履行公民應盡之義務,分擔抗戰建國之大業,謹誓。中華民國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某立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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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2月16到28日是第一屆鄉鎮市區民代表選舉,約239萬人參與,直選出7078代表,3月15日到4月7日間接選出523名縣市參議員,最終4月15日選出30位省參議員(當年沒有直轄市),共費時6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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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第一屆選舉有宣誓而已,後面留下來的都視為當然公民,再也不用宣誓,也因此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段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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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說國民政府沒給居民住民自決,不用懷疑,#全都是歷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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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也沒拿槍押人宣誓,不想當中國人就去搭祥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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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補:
1.
民國35年2月開始人口清查,7月15日公告人口為633萬6329人
戰爭的年頭沒有級距資料,但以戰後年間的人口金字坦都是金字坦形而言,適齡選舉人約50%人口為315萬,239萬的公民宣誓已確實決定了,當年的臺灣人選擇屬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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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到民國35年10月左右,都是讓臺灣人自由選擇要當日本人或中國人的,海外臺灣人則請就近找使館或者外交單位辦理,確定國籍後就是不同國人的不同待遇。逾時者被視為中國人,因日本當時是歸還國民,所以不選擇時的預設值為中國。
中國歷史軍艦月刊/宵月艦地獄船事件
看來70年前的台灣人比現在的三腳仔皇民聰明多了,知道要根據開羅宣言據理力爭,不要沒事跟戰敗國站在一起當三腳仔皇民www
台灣人鼓譟不願登船,他們的理由是根據開羅宣言臺灣人已變成屬於戰勝國的中華民國國民而不再是日本籍,而且並非戰俘,不應受到這種待遇,這就是所謂的「宵月艦地獄船事件」。 雖然經過澳洲輿論報導的協助,政府下令調查,他們千辛萬苦到達拉包爾後,才轉乘由郵輪改裝的醫院船「冰川丸」 返臺。
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1495/photos/a.118305658512688.1073741828.118232835186637/459064591103458/?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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