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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報警抓販毒高中生反遭記過 教部:應先輔導」是什麼邏輯???

都已經是刑事犯罪了,還在那邊放狗屁
就算是教育優先也不應該包庇違法行為啊
難怪89越來越多

原來是前朝大麻黨執政時期
難怪了
森sevenseven wrote:
教官報警抓販毒高中生...(恕刪)

如果就事論事,確實是不符合學校處理流程,就算要報警也是由學校報警,教官固然本質上沒做錯甚麼,但卻違反學校制度,所以學校按規定進行記過也沒做錯,當然法院會駁回申訴。就像在公司如果發現有員工上班偷竊,那也應該事先通報公司主管進行處置與調查,確認無誤才由公司報警處理,而不是直接打電話報警吧...
PS.倒是學生家長居然還有臉去市政府陳情,有這種家長難怪會養出販毒的小孩。
aqazwsxz

你有看完內容嗎?教官有跟學校討論[幫不了你]

2023-12-19 12:28
所以
校園是法外之地

學生都販毒了
只能輔導
不能循司法途徑

然後民進黨大官說

廉恥是「君主政治產物」
「禮義廉恥」不是優良傳統 是威權復辟


這種教育部、這種政府是要建立無禮、無廉恥的台灣嗎
勇者小欽 wrote:
如果就事論事,確實是不符合學校處理流程,就算要報警也是由學校報警,


不是吧,偷拍的高中生是女老師報警欸,所以女老師違反流程?

高雄市某高中一名高三男學生,多次偷偷進女廁躲藏,趁女老師上廁所拿手機偷拍,2人因此受害,而他的犯行被其中一位女老師發現,當場將他抓包且報警,庭上2名老師不願和解讓他緩刑,高雄地院判男學生6月,可易科罰金。
我綠共我驕傲
明明是教官不長眼
種大麻都緩刑了
還有那麼多人無腦護航
過兩年吸毒就可能除罪化了
當然是從教育著手,從根改起
就是有那種搞不清楚狀況的,毫無台灣價值的教官
確實該把教官通通趕出校園
學校的事情,教育部處理就好了!
森sevenseven wrote:
2019年11月15日接獲2名學生通報校內有學生販售並施用毒品,他報警抓涉毒學生。但這名學生的家長透過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陳情


這名學生的家長

這後台應該很硬、超硬、鑽級硬

有學生賣、 有學生施用

然後教育部懲處教官

--

這是打算把學校 「教育成」 毒販養成所 嗎 ?

難怪不敢讓人學 「廉恥」
blood0819

販毒的怎麼可能沒有後台

2023-12-19 10:38
毒品除罪化一直是民進黨政府的政策, 這些學生都是民進黨潛在支持者,
教官居然敢抓, 就是不給民進黨面子, 這教官沒被免職就算客氣了....
都已經是刑事犯罪的情況了
我覺得教育部的主張問題很大
刑事犯罪的情況,在知情的情況下,還要求教官應該先阻止交易
這是叫教官通風報信當販毒共犯嗎?教育部腦子被車撞了吧
視教育原則高於一切是不合理的,是會使人獲罪的
勇者小欽 wrote:
如果就事論事,確實是不符合學校處理流程,就算要報警也是由學校報警


翁姓教官表示,他是遵照張姓學務主任指示,在與校方討論後

新聞都這樣寫了耶

教官都跟校方討論了還不能代表這是 "由學校報警" ?

勇者小欽 wrote:
就算要報警也是由學校報警,教官固然本質上沒做錯甚麼,但卻違反學校制度,所以學校按規定進行記過也沒做錯,


其實本篇新聞並未寫清楚

另一篇報導

『該名學生家長向某市政府陳情指翁處置欠當,市政府教育局調查後,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後教育部以翁辦理反毒業務與輔導學生方法欠當,有顯著違失,記過2次。

翁不服提行政訴訟,他說是遵從學務主任指示,召集他、輔導室主任、輔導老師開會討論,決定報警通知轄區派出所,由值勤副所長指導並要求他配合,順利破獲賣毒、向上溯源,並頒發感謝狀給他,記過處分有違誤,請求法院撤銷。』

另外
記過非學校記過而是市政府教育局記過
應該是當時家長施壓
只是奇怪販毒家長竟可向教育局施壓
當中不知道有沒有貓膩

森sevenseven wrote:
學生家長透過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向市政府陳情,教育局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翁記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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