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比這個,眷村是國家建給軍人住的,工寮是礦工自己建的,相同的只有都建在國有地上,就近工作地點,眷村轉移還有錢可錢或轉住分配國宅,礦工的沒有,所以這樣比較的人應該是另有所圖,想要拉一堆人下場,而不是只檢討賴大德
hu4852 wrote:眷村轉移還有錢可錢或轉住分配國宅 更正:國家興建分配給眷戶列管的老眷村,拆遷才會有國宅分配或補償的問題。自己在國有地上蓋的眷舍,也是違建。除非是剛好有工程規劃拆遷補償地上物,否則要嘛國家拆、要嘛自己拆。
我只是解釋,軍眷在國有地上自己蓋房子,一樣是違建。違建就是違建,跟礦工有甚麼關係?礦工工作危險,但是生活可不窮。民國50幾年,軍公教一個月薪水幾百塊的時候,下礦坑一天可以領120元。為什麼有礦的地方都有熱鬧聚落?為什麼金瓜石在山上有電影院?下礦坑一個星期可以賺公務員兩個月薪水,運氣好又沒遇上礦災賺了一輩子,為什麼還要住違建、蓋違建?